模板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docxVIP

模板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使用说明

本议事规则文本为参考文本,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拟定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时参考使用。

2.本参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供业主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可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情况对本参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提交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内容与参考文本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在提请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前以醒目方式将不一致的内容进行公示和说明。

3.拟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十五日确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提出异议的业主。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一)本业主大会名称:

市县(区)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其他):

(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套;非住宅平方米。

(五)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其中:业主委员会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以上内容)

第三条本规则是记载业主对业主大会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内容进行约定的自律性文件,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业主大会运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第四条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自全体业主首次表决通过本物业管理区域管理规约和本规则之日起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依法表决选举产生。

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业主委员会将规定的材料送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依法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

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的,由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办理业主大会备案手续,并代为保管业主大会印章。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接受物业所在地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居(村)民委员会共同做好社区建设和治理相关工作;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以下形式选其一)

(一)不设业主小组。

(二)按(栋/单元)设业主小组。

业主小组应当遵守本规则和本区域管理规约各项规定,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1.推选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代表应当提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征求其所在业主小组业主的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应当经本人确认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业主小组委托业主代表投票表决的,应当在每次投票表决前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以业主小组为单位,按业主自荐、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推选业主代表。

2.推选一名业主代表作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决定本小组范围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

4.决定本小组范围内的其他公共事项。

业主小组推选的业主代表应当将推选材料和业主小组的决定向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以下形式选其一)

(一)不设业主监督委员会(监事),由物业管理区域联合党组织或居(村)民委员会履行相关监督职责。

(二)设业主监督委员会(监事),成员人数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雄霸天下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