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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问题探析
中文摘要
目前,在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中,一般流转税税种有两个,一是增值税,适用领域是制造业;二是营业税,适用领域是服务业,在税收收入中,这两种税种所占比重较大。在设计税制、确定税负水平的时候,需要严格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是彼此照应原则;二是相互协调原则,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这两个税种会存在税负失衡情况,增值税税负水平相对较低,重复性征税情况是不存在的;但是营业税税负水平相对较高,税负负担较重,由此就会存在重复性征税问题,也就意味着以下两大行业的税负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即:制造业、服务业,并且在流转的时候,重复征收营业税等问题的不合理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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