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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购物运费损失保险条款

注册编号:C00010131912021053190221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

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的投保人可以为网络购物(以下简称“网购”)的买方或卖方。被保险人

为实际承担网购退货或换货运费的一方。

第二部分保险标的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网购退货或换货所发生的运费。按照被保险人的不同,

网购退货或换货所发生的运费分为买方支付的运费和卖方支付的运费。

第三部分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分为退货运费损失险和换货运费损失险两个险别。投保人可选择投保其

一或同时投保两个险别。保险人按保险合同载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一)退货运费损失险

在保险期间内,当网购行为发生后,因实物与网上展示不符或卖方与买方协商一致的

其他理由,买方或收货方在买卖双方约定的退货期间内退货,且卖方允许买方或收货方退

货并承诺返还货款,被保险人因此而产生的运费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

偿。

(二)换货运费损失险

在保险期间内,当网购行为发生后,因实物与网上展示不符或卖方与买方协商一致的

其他理由,买方或收货方在买卖双方约定的换货期间内换货,被保险人因此而产生的运费

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

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四部分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二)买卖双方未就退换货达成一致意见发生的退货、换货行为。

第七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网购物品的本身损失、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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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何间接损失;

(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以及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两

者以高者为准。

第五部分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价值是指与网购退货、换货所发生的实际运费等同的价值。

第九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参照保险价值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不

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第十条免赔额(率)与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

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六部分保险期间

第十一条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具体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七部分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

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第八部分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

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第十六条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若

投保人未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不生效,对保险合同生效前发生的

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应当谨慎选择快递公司,并督促快递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

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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