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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涉日突发事件,保障我国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涉日突发事件:
1.日本地震、海啸、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
2.日本核事故及其辐射污染;
3.日本发生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可能对我国产生重大影响;
4.日本企业在我境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
5.其他可能涉及日本,对我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造成损害的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国务院相关领导人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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