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罚款.docx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供应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罚款,是指对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第二章罚款种类与标准

第五条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予以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处合同金额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处合同金额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处合同金额2%以上4%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处合同金额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处合同金额2%以上4%以下的罚款;

(六)隐瞒工程质量问题的,处合同金额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处合同金额2%以上4%以下的罚款;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的,处合同金额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九)未按照规定进行工程质量保修的,处合同金额2%以上4%以下的罚款;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处合同金额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予以罚款: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后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条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予以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条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予以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章罚款程序

第九条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查处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时,应当依法进行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取证,并制作笔录。

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查处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资料;

(二)对涉嫌违法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三)对涉嫌违法的建筑工程进行现场勘查;

(四)对涉嫌违法的建筑工程进行停工、停业整顿;

(五)对涉嫌违法的建筑工程进行强制拆除。

第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查处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时,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查处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时,应当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条例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供应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文档评论(0)

159****597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