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优先受偿权行使——基于《民法典》第807条的案例分析.docx

研究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优先受偿权行使——基于《民法典》第807条的案例分析.docx

  1. 1、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2. 2、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3. 3、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研究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优先受偿权行使——基于《民法典》第807条的案例分析

摘要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承包人的生存发展,并可能传导至农民工等底层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为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807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然而,该条文在继承原《合同法》第286条的基础上,仍保留了一些模糊地带,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该权利的行使主体、权利范围、行使期限以及与其他权利(特别是抵押权和商品房消费者权利)的顺位冲突等问题,争议不断。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建设工程合同中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困境与裁判逻辑,通过对《民法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53560014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010104234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