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满足使用功能,确保安全、耐久、环保。
第四条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管理、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质量责任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措施。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质量责任如下:
(一)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二)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功能要求,进行工程设计,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四)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按照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五)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如下: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公路工程质量负总责。
(二)设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设计质量负总责。
(三)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总责。
(四)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监理质量负总责。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九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质量管理措施如下:
(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责任和质量控制措施。
(二)加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内部质量管理,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三)严格执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加强材料、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材料、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五)加强施工环境、施工工艺和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质量检测。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档案,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和记录。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依法进行招标投标。
(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
(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五)工程质量档案是否完整、准确。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
(一)现场检查。
(二)查阅相关资料。
(三)召开座谈会。
(四)抽样检测。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的。
(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规定的。
(三)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的。
(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的。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的。
(三)未加强材料、设备的质量管理的。
(四)未加强施工环境、施工工艺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导致施工质量下降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旨在规范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确保公路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条例明确了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责任、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条例,共同维护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