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山坟管理制度.docx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山坟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山坟的管理。

第三条农村山坟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传统,继承发展;

(二)保护环境,节约土地;

(三)规范管理,服务群众;

(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第二章山坟规划与建设

第四条农村山坟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殡葬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资源。

第五条山坟建设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选址合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林地、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

(二)规模适度,不得超过规定的占地面积;

(三)风格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建设规范,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六条山坟建设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一)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建设许可证。

第三章山坟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山坟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山坟;

(二)不得擅自改变山坟用途;

(三)不得擅自扩大山坟占地面积;

(四)不得破坏山坟设施。

第八条山坟维护应当由使用者负责,具体包括:

(一)保持山坟整洁,及时清理杂草、垃圾;

(二)维修损坏的山坟设施;

(三)保护山坟周边环境,不得乱扔垃圾、乱堆乱放;

(四)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破坏性活动。

第九条山坟使用期限届满后,使用者应当自行清理山坟,不得占用土地。

第四章山坟迁改与拆除

第十条因国家建设、土地整治等原因需要迁改山坟的,应当依法进行。

第十一条山坟迁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死者,维护尊严;

(二)妥善安置,确保权益;

(三)合理补偿,体现公平;

(四)规范程序,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山坟拆除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以下程序:

(一)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经审查批准后,办理拆除许可证;

(四)拆除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保护环境。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山坟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定农村山坟管理制度;

(二)指导、监督农村山坟规划、建设、使用、维护、迁改和拆除等工作;

(三)查处违反农村山坟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四)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山坟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宣传农村山坟管理制度;

(二)监督山坟建设、使用、维护等工作;

(三)协助处理山坟迁改、拆除等事宜;

(四)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农村山坟管理情况。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山坟的;

(二)擅自改变山坟用途的;

(三)擅自扩大山坟占地面积的;

(四)破坏山坟设施、环境的;

(五)不按规定维护山坟的;

(六)不按规定迁改、拆除山坟的。

第十六条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山坟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山坟的管理。

第三条农村山坟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传统,继承发展;

(二)保护环境,节约土地;

(三)规范管理,服务群众;

(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第二章山坟规划与建设

第四条农村山坟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殡葬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资源。

第五条山坟建设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选址合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林地、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

(二)规模适度,不得超过规定的占地面积;

(三)风格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建设规范,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六条山坟建设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一)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建设许可证。

第三章山坟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山坟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山坟;

(二)不得擅自改变山坟用途;

(三)不得擅自扩大山坟占地面积;

(四)不得破坏山坟设施。

第八条山坟维护应当由使用者负责,具体包括:

(一)保持山坟整洁,及时清理杂草、垃圾;

(二)维修损坏的山坟设施;

(三)保护山坟周边环境,不得乱扔垃圾、乱堆乱放;

(四)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破坏性活动。

第九条山坟使用期

文档评论(0)

133****860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