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创新研究——基于《电子商务法》第47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缺陷.docx

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创新研究——基于《电子商务法》第47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缺陷.docx

  1. 1、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2. 2、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3. 3、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创新研究——基于《电子商务法》第47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缺陷

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与电子商务的爆炸式增长,线上消费已成为国民经济生活的基本样态,随之而来的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的全新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电商领域的顶层设计,其颁布旨在规范市场秩序、明晰各方权责,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然而,该法第四十七条所确立的“通知—删除”规则,在移植传统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避风港”原则以处理平台内经营者侵权问题时,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适用性与妥适性日益凸显其内在缺陷,成为制约消费者获得及时有效救济的制度瓶颈。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七条在消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53560014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010104234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