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2、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3、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附件1
铁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认定条件、扣分标准及公布期限
编号
不良行为认定条件
企业公布期限
个人公布期限
B01
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擅自更换监理工程师累计人数20%以下
2月
擅自更换1人扣2分
总监理工程师:2月
B02
施工现场没有场地平面布置图、或未按平面图布置、或现场文明施工差,监理人员未履行监管职责
2月
每起扣2-5分
监理直接责任人员:2月
B03
监理企业使用无证人员上岗
3月
每人次扣5分
总监理工程师:3月
B04
伪造使用监理人员证件
6月
每人次扣8分
总监理工程师:3月
监理直接责任人员:3年﹡
B05
签署的质量验收资料与实际明显不符合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