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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1.220

B41

DB43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T772—2013

动物诊疗场所防疫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sofEpidemicPreventionManagementforVeterinaryClinics

2013-08-15发布2013-10-15实施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43/T772—2013

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选址 1

5建设与布局 1

6设施与器械配置 2

7人员要求 2

8清洁消毒 2

9防疫要求 2

10兽药使用 2

11检验 3

12诊疗管理 3

13档案记录 3

DB43/T772—2013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兽医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运华、李智勇、郭永祥、彭晋勇、贺用权、徐丹、蒋国才、谭镜明、胡敏、张继红、邓云波、吕晓星、张强、王晓春。

IⅡ

1

DB43/T772—2013

动物诊疗场所防疫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诊疗场所的选址、建筑与布局、设施与器械配置、人员要求、清洁消毒、防疫要求、兽药使用、检验、诊疗管理和档案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动物诊疗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动物诊疗场所

从事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保健等经营性活动的场所,包括动物诊所和动物医院。

4选址

4.1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不少于200m。

4.2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应设在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应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5建筑与布局

5.1建筑

5.1.1建筑结构应合理、坚固,采光与通风良好。

5.1.2动物诊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m2,动物医院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0m2;兼营宠物用品、宠物食品、宠物美容、宠物寄养等项目的,使用面积增加不应少于10m2。

2

DB43/T772—2013

5.1.3地面、墙壁、天花板应平整、易清洁、不渗水。

5.2布局

5.2.1动物诊疗场所内应设诊疗室、化验室、手术室、药房等,动物医院还应设置隔离室、住院室、X光室等。

5.2.2动物诊疗场所各工作室布局合理,不得相互干扰和交叉污染。

5.2.3兼营宠物用品、宠物食品、宠物美容、宠物寄养等项目的,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应分别设置。

6设施与器械配置

6.1动物诊疗场所应配备诊断、治疗、手术、消毒、冷藏、保定、常规化验等与诊疗活动相关的器械。

6.2动物医院还应配备显微镜、手术台、生化分析仪、血液常规分析仪、X光机、B超等从事动物胸腔、腹腔和颅腔手术的设备。

6.3配备工作服、护目镜、口罩等人员保护设施。

6.4配备临时存放和处理污水、污物、病死动物及其他医疗废弃物的设施。

6.5安装、使用具有放射性诊疗设备的,应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7人员要求

7.1从业人员应熟悉兽医、兽药等知识,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或培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7.2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患有人畜共患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7.3动物诊所应配备1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动物医院应配备3名以上执业兽医师。

8清洁消毒

8.1动物诊疗场所应每日清洁消毒1次,诊疗器械使用前、后应消毒。

8.2动物尸体和病理组织的处理按GB16548的规定执行。

8.3一次性医疗器械等医疗废弃物应按《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8.4不得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水、污物。

9防疫要求

9.1动物诊疗场所内应悬挂国家公布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名录。

9.2应建立诊疗服务、疫情报告、清洁消毒、兽药处方和无害化处理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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