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日照市莒县某国企招聘工作人员若干人备考题库含答案详解.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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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日照市莒县某国企招聘工作人员若干人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小军在使用酒精灯加热试管时,发现酒精灯火焰具有分层现象,那么他应将试管放置于()进行加热,此时加热速度最快。

A.内焰

B.焰心

C.外焰

D.离火焰约2cm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酒精灯火焰各层温度的特点。在使用酒精灯加热时,酒精灯火焰分为外焰、内焰和焰心三层。由于外焰与空气充分接触,燃烧最充分,所以外焰温度最高;内焰次之;焰心温度最低。而加热物体时,温度越高,加热速度越快。因此,为了使加热速度最快,应该将试管放在温度最高的外焰处加热。故正确答案是将试管放在外焰加热。

2、下列关于监察委员会职责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B.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C.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D.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具有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等重要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体现,有助于促进公职人员廉洁自律、依法履职,此项是监察委员会应履行的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是监察委员会调查职责的重要内容,通过调查可以查明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此项属于监察委员会职责。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是监察委员会处置职责的一部分,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一种惩戒措施,能够维护公职人员队伍的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性,此项是监察委员会的职责。而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并非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监察委员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综上,答案中描述错误的说法是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

3、(本题已过时)Z省H市某电子商务公司因涉嫌采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之进行交易,被H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并拟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告知该公司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该公司要求听证,根据新修《行政处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应当自收到告知后5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要求

B.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在听证前5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C.该公司应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D.听证主持人由该公司选择一名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新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各说法的正确性进行逐一分析。依据新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题干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告知该公司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若该公司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告知后5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要求,此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新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在听证前7日,而不是5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该说法错误。新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因此该公司无需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此说法错误。按照新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并非由该公司选择一名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该说法错误。综上,正确的说法是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告知后5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要求。

4、发文字号的顺序是()。

A.机关代号,年号,顺序号

B.机关代号,顺序号,年号

C.年号,机关代号,顺序号

D.年号,顺序号,机关代号

【答案】:A

【解析】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正确顺序是机关代号在前,然后是年号,最后是顺序号。所以答案为机关代号,年号,顺序号。

5、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一定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A.受诉法院对该案行使管辖权

B.受诉法院必须对本案作出判决

C.诉讼时效中断

D.原告不可撤销起诉

【答案】:C

【解析】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并不必然就对该案行使管辖权。因为受理只是初步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形式要件从而立案,有可能后续发现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而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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