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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项目部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原则
工程
类别
工程
规模
施工阶段管理人员
配备最低原则(人)
备注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小型
工程
7
7人涉及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机械员证书兼任机械员)、实验员、材料员。
中型
工程
9
9人涉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实验员、材料员。
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高度≥60米;群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超过以上条件之一,增长安全员1人。
大型
工程
11
11人涉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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