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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徐州市睢宁县某国企高速收费站收费员招聘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甲欲杀害乙,故意把装有子弹的枪支交给枪支管理员丙,并欺骗丙称枪是空的,让丙向乙瞄准以恐吓乙,最终乙中弹身亡。甲与丙()。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甲构成教唆罪

【答案】:B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具有杀害乙的故意,并且实施了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欺骗丙说是空枪,让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的行为,其主观上是希望乙死亡这一危害结果发生。而丙并不知道枪里有子弹,他没有杀害乙的故意,其向乙瞄准恐吓乙的行为只是基于被甲欺骗所产生的行为,主观上不存在与甲共同杀害乙的故意。所以甲和丙不属于共同犯罪。共同过失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本题中丙不存在过失,所以并非共同过失犯罪。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教唆罪这一单独罪名,教唆他人犯罪的,应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本题甲和丙不构成共同犯罪,也不存在构成教唆罪的情况。综上,甲与丙不属于共同犯罪。

2、领导安排秘书筹备参加与客人的会谈,以下哪项工作秘书不需要做()。

A.准备资料

B.会议记录

C.发表意见

D.现场沏茶倒水等服务

【答案】:C

【解析】秘书在准备和参与领导与客人的会谈时,需要做好多项辅助工作。准备资料是为领导和会谈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有助于会谈顺利进行;会议记录可以记录会谈中的重要内容和决策,方便后续工作的跟进和总结;现场沏茶倒水等服务能营造良好的会谈氛围,体现对客人的尊重。而发表意见通常是领导在会谈中的职责,秘书主要是做好辅助和服务工作,一般不需要在会谈中发表意见。所以不需要做的工作是发表意见。

3、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执行。

A.矫治所

B.公安机关

C.监狱

D.法院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矫治所通常是对特定违法或轻微犯罪人员进行教育矫治的场所,并非执行拘役的主体。监狱主要负责关押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不负责拘役的执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职责是进行司法审判,并不承担刑罚执行的任务。因此,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4、被告人甲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因被他人发觉而未能得逞,随后仓皇逃跑,甲的行为是()。

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以及不构成犯罪的相关概念来判断被告人甲的行为性质。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在本题中,被告人甲已经实施盗窃行为,这表明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因被他人察觉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盗窃未得逞,符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被告人甲已经实施了盗窃行为,并非处于准备阶段,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本题中,甲是因为被他人察觉而未得逞并仓皇逃跑,并非自动放弃犯罪,因此不属于犯罪中止。不构成犯罪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而甲实施了盗窃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经符合犯罪构成的相关要件,构成犯罪,所以不是不构成犯罪。综上,被告人甲的行为是犯罪未遂。

5、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不同国家机关的职权。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具有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行政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代表,其主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等职权,并不负责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主要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等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等职权。综上,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6、维持国家内部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保障人民政治权利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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