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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白城市通榆县某国企外包岗位招聘10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的文种是()。

A.决议

B.决定

C.意见

D.命令

【答案】:A

【解析】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的文种是决议。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所以应选能体现会议讨论通过重大决策事项的决议。

2、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主体,可以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1年

B.5年

C.10年

D.15年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以就环境污染、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正确答案对应的时长是5年。

3、下列()项与其他选项体现的哲学道理不同。

A.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B.百闻不如一见,百见不如一干

C.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

D.机遇偏爱有准备的头脑

【答案】:D

【解析】该题重点考查对各选项所体现哲学道理的理解和区分。题干要求找出与其他选项体现哲学道理不同的一项。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意思是只有通过实际调查才能获得准确的认知和可靠的发言权,强调了实践对于获取认识的重要性,即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百闻不如一见,百见不如一干,是说听闻再多都比不上亲眼见到,而亲眼见到又比不上亲自去实践,突出了实践的直接性和重要性,表明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表明不亲自登上高山,就无法真切知晓天的高远,体现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获得对事物的认识,说明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机遇偏爱有准备的头脑,这里的“准备”侧重于个人的主观条件、知识储备、思维方式等,强调的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把握机遇,更多地体现了主观能动性在面对机遇时的重要作用,与前面三个选项强调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的哲学道理不同。所以,与其他选项体现哲学道理不同的是“机遇偏爱有准备的头脑”。

4、甲将一件内藏5000元人民币的旧大衣扔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取并发现了此钱,甲闻讯后前往乙家要钱但未成功。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视为放弃了衣服和钱的所有权

B.乙根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

C.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留衣服

D.甲乙应平分这笔钱

【答案】:C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财物所有权和拾得他人财物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解题的关键在于明确甲对衣服和钱的不同主观意愿以及乙拾得财物后的正确处理方式。甲将旧大衣扔到垃圾堆,此行为表明甲主观上有放弃大衣所有权的意思,所以大衣成为无主物。而对于藏在大衣内的5000元人民币,甲并没有放弃其所有权的意思表示,这5000元并不属于无主物。对于无主物,拾荒人乙可以根据先占原则取得大衣的所有权。然而,那5000元人民币属于甲所有,乙拾得这5000元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所以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能保留大衣。

5、甲某在小区附近公园遛狗时,乙某故意逗弄并激怒了甲某的狗,导致狗失控将在一旁玩耍的小孩丙某咬伤。对此,应负责任的是()。

A.甲某,因为甲某是该狗的主人

B.甲某和乙某,因为二人都有过错

C.乙某,因为他对丙某的损害有过错

D.丙某监护人,因为其没有尽到随护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动物致害责任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各主体是否应承担责任。首先,在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不过,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既可以请求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也可以请求第三人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在本题中,甲某作为狗的主人,虽然其饲养的狗咬伤了小孩丙某,但狗失去控制是由于乙某故意逗弄激怒所致,即损害是由第三人乙某的过错导致的。所以,乙某对丙某的损害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甲某在正常遛狗的情况下,因乙某的故意行为导致狗伤人,其本身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小孩丙某是在正常玩耍时被狗咬伤,并非自身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损害发生,同时也没有信息表明丙某监护人没有尽到随护责任,所以丙某监护人不承担责任。综上,对小孩丙某的损害应负责任的是乙某。

6、某公司所有的销售人员都是男性,所有的文秘都是女性,所有的已婚者都是文秘,公司的总经理尚未结婚。据此,我们可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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