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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忻州市岢岚县某国企外包岗位招聘10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

A.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B.由公安机关为主调查,监察机关予以协助

C.由检察机关为主调查,监察机关予以协助

D.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答案】:A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当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时,通常应遵循以监察机关为主进行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的原则。因为监察机关的职责主要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在涉及职务违法犯罪调查方面具有专业性和主导性。而其他违法犯罪调查中,因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其他相关机关配合其工作能保障整个调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因此,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2、模糊厌恶是指人们对模糊的风险事件有担心和恐惧的感觉,对主观的或含糊的不确定性的厌恶程度要超过对客观不确定性的厌恶。即在所有伴随风险的不确定性中下注的话,人们倾向于下注已知的不确定类型,而不是未知类型。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中体现了模糊厌恶这一概念的是()。

A.2012年伦敦夏季奥运会开赛在即,很多伦敦市民都在为本届奥运会谁是夺金王下注,焦点人物是美国的菲尔普斯和牙买加的博尔特

B.小李总说自己得找个漂亮的老婆,可现在都30岁了还没有女友,家人多次安排其相亲,小李去了但很反感,尽管其中不乏品貌双全者

C.小张今年大学毕业,他的父母在老家给他找了份法院书记员的工作,可小张嫌工资低,一直拖着不肯回家就业

D.有个房产商给了他儿子一大笔钱让他投资,有人说,学学你爸,搞房地产,赚钱多;又有人说,开矿吧,赚钱更快更多。最后他选择投资房地产

【答案】:D

【解析】模糊厌恶的定义要点是在风险的不确定性中倾向于下注已知的不确定类型。第一个例子中,菲尔普斯和博尔特的情况大家都很熟悉,无论对谁下注,都只体现了下注于已知的不确定类型,而未体现下注于未知类型,所以该例子不符合模糊厌恶的要点。第二个例子中,小李完全可以通过相亲的方式来判断对方是否漂亮,“漂亮”这一要求不存在任何风险,小李反感的是相亲这一方式,因此这个例子也不符合模糊厌恶的要点。第三个例子中,书记员收入低是客观事实,无风险和不确定性,同样不符合模糊厌恶的要点。而最后一个例子中,虽然投资房地产和开矿都存在高风险,但投资房地产体现了倾向于下注已知的不确定类型,开矿则属于明显未知的不确定类型,符合模糊厌恶的要点。

3、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A.19岁的王某将偷来的价值2000元的相机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

B.张某与姑姑家表妹钱某自幼青梅竹马,到法定结婚年龄后领了结婚证

C.李某虚构某项目投资回报情况,骗取赵某签订合同,将钱投入该项目

D.刘先生瞒着妻子黄女士,将家中价值100万的房产卖给了郭先生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无效民事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各描述逐一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19岁的王某将偷来的价值2000元的相机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同学,王某对相机没有处分权,其买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并不直接导致民事行为无效。买卖合同有效,只是所有权变动的物权行为效力待定,若原相机所有权人追认或者王某取得处分权,物权行为有效,否则无效。因此该情形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张某与姑姑家表妹钱某自幼青梅竹马,到法定结婚年龄后领了结婚证。根据《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所以张某和钱某的结婚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李某虚构某项目投资回报情况,骗取赵某签订合同,将钱投入该项目,此行为属于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而非无效民事行为。刘先生瞒着妻子黄女士,将家中价值100万的房产卖给了郭先生,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若郭先生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则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若不符合,妻子黄女士可以追回房屋。此行为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综上,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张某与姑姑家表妹钱某结婚并领结婚证的行为。

4、以下有关历史史实说法不正确的是()。

A.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是林则徐

B.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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