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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市城阳区某国企外包岗位招聘10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金某在穿过人行横道时,仇某驾车逆向驶来,眼看就要撞上金某。在紧急情况下,与金某一起过马路的刘某将金某向后拉,致使两人一起摔倒。结果金某未受伤,刘某手臂骨折。本案中,刘某的损害()。

A.应当由金某承担责任

B.应当由金某和刘某按比例承担责任

C.应当由金某和刘某共同承担责任

D.金某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因保护他人权益而受损的责任承担问题。依据《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在本题情境中,仇某驾车逆向行驶即将撞上金某,刘某为保护金某免受伤害,将金某向后拉,导致自己手臂骨折,仇某是侵权人。然而题目中未提及仇某是否对刘某进行赔偿等情况。刘某是为了保护金某的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金某作为受益人,可以给予刘某适当补偿。让金某承担责任、和刘某按比例承担责任或者共同承担责任,均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金某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行政方法持续创新,其现代化发展趋向的主要表现不包括()。

A.人本化

B.系统化

C.专制化

D.技术化

【答案】:C

【解析】行政方法现代化发展趋向是随着科学技术进步而展现出的符合时代需求与行政规律的特征。人本化体现了现代行政注重以人为本,关注人的需求和发展,这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是现代化的重要表现。系统化强调行政方法要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环节,以实现行政目标的最优化,也是行政方法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技术化指的是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来提升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例如信息技术在行政中的广泛应用,这是现代行政区别于传统行政的显著特征之一。而专制化与现代行政的民主、公正、法治等理念相违背,现代行政强调权力的制衡、公众的参与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因此专制化不是行政方法现代化发展趋向的表现。所以答案是专制化。

3、某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在处理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的处罚问题时,私下收受某企业相关人员的财物,之后对该企业的违规排放行为不予严格监管。从行政领导责任的角度来看,该环保局长应承担()。

A.政治责任

B.社会责任

C.法律责任

D.道德责任

【答案】:C

【解析】行政领导责任是指行政领导者违反其法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在该情境中,环保局长作为行政领导,在处理企业处罚问题时私下收取“好处费”,并对企业违规排放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且未履行应尽的监管职责。政治责任主要是指政治官员制定符合民意的公共政策并推动其实施的职责及没有履行好职责时所承担的谴责和制裁;社会责任通常侧重于组织或个人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关注和贡献;道德责任是基于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虽然环保局长的行为也违背道德,但从行政领导责任角度,更核心的是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该环保局长应承担法律责任。

4、甲与男友乙分手后,出于报复目的,来到乙居住的小区,用锥子扎坏乙汽车的轮胎,受损轮胎价值3千元。几日后,甲又来到该小区,用自喷漆对乙的车辆进行喷洒,该车修复价格为1.5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寻衅滋事罪

B.报复陷害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D

【解析】首先,分析本题中行为人的行为,甲为报复乙,先后扎坏乙汽车轮胎以及用自喷漆喷洒乙的车辆,造成轮胎受损价值3千元、车辆修复价格1.5万元的后果,其行为是针对乙的私人财物实施的故意破坏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甲的行为并非是出于肆意挑衅、随意而为,而是有明确的报复对象和目的,针对特定的人乙的财物实施破坏,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甲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且乙不属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这些特定对象,所以不构成报复陷害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此罪关键在于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本题中,甲只是扎坏轮胎和用自喷漆喷洒车辆,并没有使汽车达到足以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从而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因此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故意实施了扎坏轮胎和用自喷漆喷洒车辆的行为,造成了财物价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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