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 PP 005 A-1 世茂物业承接查验作业指引(住宅).pdfVIP

SM PP 005 A-1 世茂物业承接查验作业指引(住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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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南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编号SM/PP/005A-1

名称世茂物业承接查验作业指引页数共196页

编制杨明审核潘翔批准金华杰实施日期2014/10

世茂物业承接查验作业指引

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的质量品牌,明确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在项目交接时双方的责、权、利关

系,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

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新交付项目在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承接

查验的工作方法和验收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内世茂地产(813)所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上海世茂南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区域。

3.职责

3.1上海世茂南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前期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编制、发布和修订本工作指

引。

3.2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物业公司给与技术支持。

3.3各地物业公司负责参照本工作指引,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以

保证物业公司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完成。

3.4各地产公司应配合和协助物业公司,及时向物业提供相关资料,完成承接查工作。

4.物业承接查验定义

物业承接查验是指移交新建物业前,物业公司和地产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

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5.物业承接查验移交条

拟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

或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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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南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编号SM/PP/005A-1

名称世茂物业承接查验作业指引页数共196页

编制杨明审核潘翔批准金华杰实施日期2014/10

(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

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

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4)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

使用功能要求;

(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

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产公司应当项目交付使用15日前,与物业公司完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

查验工作。延期提交查验造成物业公司的产生额外费用的,由地产公司承担。因项目入伙

时间要求或工期要求等特殊原因,已经建筑施工单位初步查验合格,经地产公司项目部检

查审核,符合接管验收条件。经地产公司书面提出,物业公司同意,可提前开展综合或单

项验收。

6.物业承接查验依据

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1)物业买卖合同;

(2)临时管理规约;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5)地产公司移交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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