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育权的民法保护.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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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育是人类文明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中国生育政策从限制生育到鼓励生育多次调整的时代背景下,生育的权利属性变得更加突出。然而,中国现有的民法规范无法为司法实践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由于生殖权利纠纷类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生殖权利纠纷的新诉求和新类型将不断出现。目前,在处理生命权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诉讼类型适用错误、借助相关司法解释不予判决等问题。这种司法保护困境的根源在于对生育权的认识没有正确定位和统一。为了更充分地增强主体的权利意识,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或有效的解释,为权利的行使提供明确的指导,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提供有效的救济。

考虑到在民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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