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财险云南省商业性天然橡胶干胶价格指数保险(扶贫专用A款)条款.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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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商业性天然橡胶干胶价格指数保险(扶贫专用A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商业性天然橡胶干胶价格指数保险(扶贫专用A款)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

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种植加工的天然橡胶制品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

下简称“保险橡胶”):

(一)种植加工基地在云南的;

(二)加工流程、工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

第三条天然橡胶种植建档立卡贫困户、天然橡胶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头

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橡胶种植加工基地等单位和组织均可投保本保险,成为本保险合

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当理赔采价期间内天然橡胶干胶的理赔结算价低于保险价格时,

视为保险事故发生,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除另有约定外,理赔结算价是指约定的天然橡胶干胶在理赔采价期间内每个交易日收盘

价的算术平均值。

天然橡胶干胶价格是指在约定的橡胶期货主力合约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减去一

定的加工成本后的价格。加工成本为1500—2500元/吨。

约定的橡胶期货主力合约是指与理赔采价期间相对应的橡胶期货主力合约,为橡胶期货

1月、5月、9月合约。

责任免除

第五条本保险仅对保险合同约定的价格差额进行赔偿,除此以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和理赔采价期间

第六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根据橡胶的开割期(一般为每年的3月份至12月份,为

期10个月)设定,具体由保险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同一理赔采价期间对应同一个期货合约。除另有约定外,理赔采价期间为1个月,具体

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价格和保险金额

第七条基准保险价格按照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基准保险价格(S元/吨):保险理赔采价期间前一个交易日天然橡胶干胶价格。

保底价(B元/吨):由种植天然橡胶的成本价格加上合理收益的一定比例等固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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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商业性天然橡胶干胶价格指数保险(扶贫专用A款)

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天然橡胶生产种植期间所发生的相关成本协商确定,并在保单中

载明。

保险价格的确定:

基准保险价格(S元/吨)保险价格(K元/吨)

S>BS

S≤BB

第八条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亩)

每亩保险金额根据保险橡胶的保险价格和每亩保险产量确定,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

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每亩保险产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投保人与保险人应分别约定每个理赔采价期

间内的每亩保险产量,每亩保险产量乘以保险面积为该理赔采价期间的总保险产量。

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

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

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

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

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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