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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武汉学院招聘党委组织部人员1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属于通货膨胀的经济现象。

A.存款增加

B.需求扩张

C.物价下跌

D.货币增值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通货膨胀的定义和相关经济现象来进行分析。通货膨胀是指在货币流通条件下,因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也即现实购买力大于产出供给,导致货币贬值,而引起的一段时间内物价持续而普遍地上涨现象。其实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供远小于求)。接下来分析各内容:-存款增加:在通货膨胀情况下,货币持续贬值,居民为了避免货币贬值带来的损失,往往会减少存款,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等以保值增值,所以存款增加不属于通货膨胀的经济现象。-需求扩张:由于通货膨胀时货币供给增加,人们手中的钱变多,现实购买力增强,社会总需求扩张,这是通货膨胀常见的经济现象。-物价下跌:通货膨胀的表现是物价持续而普遍地上涨,而不是物价下跌,物价下跌通常与通货紧缩相关。-货币增值:通货膨胀意味着货币供给过多,货币的实际价值下降,即货币贬值,而不是货币增值。综上,属于通货膨胀经济现象的是需求扩张。

2、居民自治是我国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的表现形式,也是城市基层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下列属于我国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是()。

A.地方工会

B.地方人民政府

C.地方法院

D.居民委员会

【答案】:D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我国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概念的理解与区分。所谓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指在城市基层,由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地方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主要职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并非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事务,属于国家行政机构体系,并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地方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它属于司法机关范畴,也不是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符合我国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定义。综上,答案是居民委员会。

3、在我国,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只要触犯法律,任何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这体现了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

A.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B.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C.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

【答案】:B

【解析】法律具有多种特征,题干强调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法律都要受到制裁。这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但这并非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它规定了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等行为模式,然而这也不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法律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这是法律产生的途径,表明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同样不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证。正是因为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法律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得以普遍遵守,题干中强调的违法必究实际上也是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体现。所以在本题中,法律最主要的特征应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张某欲实施杀人行为,与王某商议并委托其购买毒药,王某依约将毒药购买后交予张某。此后,张某放弃了杀人的意图,并将毒药销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与王某都不构成犯罪

B.张某与王某都成立犯罪中止

C.张某成立犯罪中止,王某不构成犯罪

D.张某成立犯罪中止,王某成立犯罪预备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共同犯罪以及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相关法律概念,分别分析张某和王某的行为性质。首先,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本题中,张某和王某有共同杀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共同的行为,张某为了杀人委托王某购买毒药,王某按照张某的要求购买并提供了毒药,因此张某和王某构成共同故意杀人犯罪。对于张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张某后来放弃了杀人意图,并将毒药毁灭,其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即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并且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张某成立犯罪中止。对于王某,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王某受张某委托购买毒药,此行为属于为实施杀人犯罪准备工具的行为,但在准备阶段,张某放弃了犯罪意图并毁灭了毒药,导致犯罪行为未能进入着手实行阶段,所以王某的行为仍停留在犯罪预备阶段,王某成立犯罪预备。综上所述,张某成立犯罪中止,王某成立犯罪预备。

5、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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