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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省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90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陈某非法制造枪支后又持有该枪支,应处以()。

A.非法制造枪支罪

B.非法持有枪支罪

C.非法私藏枪支罪

D.非法制造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对不同涉枪罪名及罪数认定的考查。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当存在多个行为时,需要判断这些行为之间的关系,以确定应如何定罪处罚。对于非法制造枪支后又持有该枪支的情况,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是非法制造枪支行为的自然延伸和后续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持有行为被制造行为所吸收,不再单独进行评价,而应以非法制造枪支罪一罪论处。因此,陈某非法制造枪支后又持有该枪支,应按照非法制造枪支罪论处。

2、李某在某镇街道经营便利店,在店内外堆放烟花爆竹。一日,李某在其堆放烟花爆竹的附近燃放鞭炮,引发火灾事故,导致多人死亡。李某的行为构成()。

A.销售伪劣产品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危害公共安全罪

D.危险物品肇事罪

【答案】:D

【解析】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未提及李某销售的烟花爆竹是伪劣产品,所以不构成此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通常强调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违规。李某主要是在经营便利店过程中对危险物品管理不当引发事故,并非是在生产、作业环节,不符合此罪构成要件。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虽然李某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但该表述过于宽泛,不是具体罪名。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李某在店面内、外堆放烟花爆竹,违反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并且在堆放附近燃放鞭炮引发火灾造成多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综上,李某的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3、某省政府督查组首次重点对某市的旧城改造项目开展抽查。通过听取参建单位汇报、查看现场以及进行实体抽检等多种方式,对危房改造、管道走线的全面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这属于督促检查工作中的()环节。

A.督促调研

B.情况通报

C.立项组织

D.复核调查

【答案】:A

【解析】该题描述的是省政府督查组对某市旧城改造项目进行检查的情况。督促调研是督查机构对督查事项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等工作,这里督查组通过多种形式对危房改造、管道走线等进行全面检查,符合督促调研环节的特征,即对相关项目进行实际的调研了解。情况通报主要是将督查情况传达给相关方面;立项组织侧重于对督查事项的前期立项和组织安排;复核调查通常是在已有结果基础上再次进行调查核实。所以此情况属于督促调研环节。

4、2017年7月2日,甲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为2017年11月29日。还款期到后,甲未偿还该借款。那么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正确的是()。

A.2017年7月2日-2019年7月2日

B.2017年7月2日-2020年7月2日

C.2017年11月29日-2019年11月29日

D.2017年11月29日-2020年11月29日

【答案】: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乙约定还款期为2017年11月29日,到该还款期甲未偿还,此时乙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2017年11月29日起算,往后推三年,即到2020年11月29日止。所以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017年11月29日-2020年11月29日。

5、某公司业务员李某近期收到某客户长期拖欠的10万元贷款,他觉得无人知晓,便未将该笔款项存入公司账户,而是直接用其购买了股票。李某的妻子发现后,对他进行了竭力规劝,李某悔悟,于次日卖掉股票并将钱归还公司。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以及不构成犯罪的定义,结合题目中李某的行为来进行分析。首先分析李某的行为,李某将客户拖欠公司的10万元贷款,在未存入公司账户的情况下直接拿去买了股票,这一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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