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2、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3、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责任单位问责标准
附件2-1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责任单位问责标准(单一等级问题)
问题分级
问题项数N
责令整改
警示约谈
通报批评
建议责令
停业整顿
建议降低
资质等级
建议吊销
资质证书
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示
一般
N≤10
√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罚
10<N≤20
○
√
N>20
○
○
√
较重
N≤6
√
6<N≤8
○
√
N>8
○
○
√
严重
N≤2
√
2<N≤5
○
√
N>5
○
√
注:1.本标准适用于勘测设计单位的问责。
2.“√”为正常情况下可采用的最高问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