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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版食品安全法知识题库及参考答案

1.新版《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作出了哪些强化规定?

答: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新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要求企业每日由安全员检查风险、每周由负责人排查隐患、每月由主要负责人调度整改情况并记录存档;强化追溯义务,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可追溯;明确特殊食品(如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需实施更严格的原料审核、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

2.新版法律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义务有哪些新增要求?

答:第三方平台需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如实记录并保存交易信息至少3年;新增“直播带货”专项规定,要求平台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进行身份核实,提示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信息;若发现入网经营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平台需立即停止提供服务并报告监管部门;平台需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在显著位置公示投诉方式,24小时内响应消费者诉求。

3.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新版法律有哪些更新?

答:明确食品添加剂使用需符合“必要、合理、最小量”原则,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新增“食品用香料香精”单独章节,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除营养强化剂外的任何食品用香料;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需取得生产许可,标签需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及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禁止将工业用添加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违者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论处。

4.新版法律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哪些特殊要求?

答:集中用餐单位需建立由校(园)长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餐次食品需按规定品种和数量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克,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供餐单位需每学期向家长委员会公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原料来源、加工过程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门需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安全考核体系,与校长任期目标挂钩。

5.新版法律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有哪些严格规定?

答: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需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标明主要原料、功效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禁止使用“治疗”“治愈”“疗效”等医疗用语或易使消费者误解的表述;标签需标注保健食品专属标志(小蓝帽)及批准文号,进口保健食品还需标注境内代理人信息;广告宣传需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作推荐证明。

6.新版法律中“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并保存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等环节的信息;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追溯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2年;鼓励使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实现追溯信息共享,监管部门可通过统一平台调取企业追溯数据。

7.新版法律对食品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食品检验机构需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检验人员需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并持证上岗;检验机构需独立开展检验,不得与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利益关联;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撤销资质认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情节严重的终身禁业;因检验失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检验机构需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8.新版法律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标注内容有哪些更新?

答:新增“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显著位置标注要求,字体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进口预包装食品需用中文标注原产国(地区)、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转基因食品需在标签上显著标明“加工原料为转基因XX”;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需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字样及适用人群,不得宣称替代药物;酒精含量≥0.5%vol的饮料酒需标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警示语。

9.新版法律中“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实施方式是什么?

答:监管部门根据食品类别、企业规模、信用状况、风险监测结果等因素,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A(低风险)、B(中风险)、C(较高风险)、D(高风险)四个等级;对A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B级每半年至少1次,C级每季度至少1次,D级每月至少1次;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被投诉举报查实或监督抽检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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