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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叶仓储规范》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艾叶,菊科植物艾(ArtemisiaargyiLévl.etVant.)的干燥叶。夏秋季花蕾未呈现时采收,除去杂质,晒干。
艾叶入药始载于《别录》,曰:“艾叶,生田野。三月三日采,暴干。作煎,勿令见风。”《本草图经》曰:“艾叶,旧不著所出州土,但云生田野,今处处有之。以复道者为佳,云此种灸百病尤胜,初春布地生苗,茎类蒿而叶背白,以苗短者为佳,三月三日,五月五日,采叶暴干,经陈久方可用。”《本草纲目》曰:“艾叶,本草不著土产,但云生田野。宋时以汤阴复道者为佳,四明者图形。近代惟汤阴者谓之北艾,四明者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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