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docx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1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四)社会共治,全民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协调、指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四)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协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三)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四)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第七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八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应当以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为核心。

第九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措施包括:

(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三)在公共场所、交通设施等处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标语;

(四)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第十条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应当包括驾驶员培训、机动车所有人培训、交通安全志愿者培训等。

第十一条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展驾驶员培训工作,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参加交通安全培训,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知识。

第十三条交通安全志愿者应当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宣传和服务能力。

四、交通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三)经济适用,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城市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在规划、设计、建设道路时,应当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安全因素,合理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第十六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

第十七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以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超速、超载、超员;

(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三)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

(四)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

(五)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包括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拘留等。

六、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处理,公正公开;

(二)及时处理,减少损失;

(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认定事故责任。

第二十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第二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现场勘查;

(二)事故认定;

(三)损害赔偿;

(四)行政处罚。

七、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

(四)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文档评论(0)

152****6296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