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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40CCSA16

DB5114

四川省(眉山市)地方标准

DB5114/T42—2022

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规范

2022-12-30发布2023-1-30实施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14/T42—2022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3

4基本原则 4

5组织建设 4

6调解范围 6

7调解程序 6

8评价与改进 11

附录A(规范性)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 12

附录B(资料性)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请求书 13

附录C(资料性)请求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4

附录D(资料性)委托代理材料 15

附录E(资料性)证据材料清单 16

附录F(资料性)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回执 17

附录G(资料性)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受理登记表 18

附录H(资料性)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记录 19

附录I(资料性)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书 20

附录J(资料性)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21

附录K(资料性)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终止告知书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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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眉山市知识产权局、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桥、吴冬梅、佘勇、樊俊、曹雨虹、申丽欣、王群英。

DB5114/T42—2022

3

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的基本原则,并规定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的组织建设、人员配置、设备设施、调解程序、评价与改进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行政纠纷调解服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知识产权纠纷

指知识产权人因行使知识产权或不特定第三人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与不特定第三人产生的争议。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与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侵权纠纷、行政纠纷、归属权纠纷、合同纠纷等。3.2

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

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是指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组织根据当事人请求,通过协调、劝导、调停等方式,依法化解与本部门履职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活动。

3.3

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

市知识产权局和县(区)市场监管局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主要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3.4

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员

指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担负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的人员,包括聘任人员。

DB5114/T42—2022

4

3.5

调解卷宗

调解机构调解纠纷所涉及的所有文书立卷归档的总称。

3.6

调解业务档案

调解机构在调解工作中形成并归档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记录、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者载体的文件材料。

4基本原则

4.1自愿原则

调解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行政调解方式或者调解协议。

4.2合法原则

调解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3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原则

调解参与人员应对调解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个人隐私负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

4.4无偿原则

调解知识产权纠纷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5组织建设

5.1机构职能

5.1.1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并组织调解市场主体投诉、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移送委托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并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室。

5.1.2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局),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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