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条款的司法适用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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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我国于2001年修订《税收征管法》时,在第三十五条税收核定相关规定中

增设了“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条款,即“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

无正当理由”,相较于前五项列举式的规定,该条款具有独特性,从法条本身

来看,该条款包括“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和“无正当理由”两个构成要件,具

有开放性,能够涵盖更大范围的核定情形以保护国家的税收收入。

但目前有关“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条款的规定无论是税收征管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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