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第一季度招聘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及参考答案详解一套.docxVIP

2025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第一季度招聘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及参考答案详解一套.docx

  1. 1、本文档共4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5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第一季度招聘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药店营业员李明与王军有仇。某天,王军的妻子到药店买药给王军治病,李明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了王妻。之后李明后悔,于次日前往王家想取回砒霜,然而王军谎称药已服完。李明见王军并无异常,便未将真相告知王军。几天后,王军因服用了李明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明的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中止

【答案】:B

【解析】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在本题中,药店营业员李明将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军之妻,主观上有杀害王军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投毒行为。虽然之后李明后悔并前往王家欲取回砒霜,但王军最终因服用其提供的砒霜而死亡,犯罪结果已经发生,其行为已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构成犯罪既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而本题中犯罪结果已经达成,并非未得逞,所以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李明已经将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军之妻,进入了实施犯罪的阶段,并非处于准备阶段,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李明虽有后悔并前往王家欲取回砒霜的行为,但未能有效防止王军死亡结果的发生,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综上,答案是犯罪既遂。

2、下列语句中,没有歧义的一句为()。

A.马路的一边有一个广告栏

B.岁月流逝磨蚀了她年轻时的锐气

C.她没有听取老师的意见,报考文科,结果导致高考失利

D.三星公司这一新款电脑的厚度给人的感觉,并不像联想公司的产品那样,有一种比实际厚度稍薄的错觉

【答案】:B

【解析】第一个选项错误,可理解为“马路的某一侧有一个广告栏”,也可理解为“马路的两边各有一个广告栏”。第三个选项错误,可理解为“老师的意见是报考文科,她没听取”,也可理解为“老师的意见是报考理科,她没听而是报了文科”。第四个选项错误,可理解为“三星公司的电脑有一种比实际厚度稍厚的错觉”,也可理解为“联想公司的电脑有一种比实际厚度稍厚的错觉”。因此答案选第二个选项。

3、用管理学解释“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原因是()。

A.人多了办不成事

B.职责不清

C.无人领导

D.没有监督

【答案】:B

【解析】“三个和尚没水吃”描述了三个和尚在一起时,反而没水可吃的现象。从管理学角度分析,这主要是因为职责不清。如果每个和尚都有明确的打水职责和分工,那么水的供应就能得到保障。而“人多了办不成事”表述过于绝对,人多只要管理得当可以办成很多事;无人领导并不一定直接导致没水吃,即便没有领导,若职责清晰也可能有办法解决吃水问题;没有监督也不是最核心的原因,即使没有外部监督,明确的职责分工也有助于解决问题。所以原因是职责不清。

4、根据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森林,山岭,草原都属于国家所有

B.农村和城郊的土地一律属于集体所有

C.城镇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D.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我国《宪法》中关于自然资源和土地归属的相关规定,对各说法逐一进行分析判断。对于森林、山岭、草原等自然资源,《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这意味着森林、山岭、草原并非都属于国家所有,存在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情况,所以“森林,山岭,草原都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表述错误。关于农村和城郊的土地,《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由此可知,农村和城郊的土地并非一律属于集体所有,存在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情形,因此“农村和城郊的土地一律属于集体所有”这一说法错误。对于城镇的土地,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这里明确是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城镇包含了城市和乡镇等不同区域,乡镇土地不一定都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城镇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表述不准确。对于农村宅基地,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该说法正确。综上,正确答案所对应的说法是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5、法的效力的内容不包括()。

A.法的对象效力

B.法的时间效力

C.法的溯及力

D.法的空间效力

【答案】:C

【解析】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适用,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包括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9****957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