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VIP

辽宁省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辽宁省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抽查、辽宁省内县级以上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1

103

——

分类名称

日用及纺织品

鞋类

童鞋

2.2产品种类

本细则涉及产品种类:按穿用对象分为儿童鞋、婴幼儿鞋。一般包括皮鞋、皮凉鞋、旅游鞋等。

2.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2.3.1儿童鞋

鞋号大于170但不大于250,供3周岁以上至14周岁儿童穿用的鞋。

2.3.2婴幼儿鞋

鞋号不大于170,供3周岁及以下婴幼儿穿用的鞋。

2.3.3其他

其他术语和定义见相应产品标准规定。

3企业童鞋产品生产规模划分(主要针对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确定企业规模。

4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1本类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GB25036-2010《布面童胶鞋》

GB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

4.2本类产品推荐性标准如下:

QB/T2880-2016《儿童皮鞋》

QB/T4331-2012《儿童旅游鞋》

QB/T4546-2013《儿童皮凉鞋》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5抽样

5.1抽样型号或规格

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双)抽取相同规格、相同款式(货/款号)、相同花型和相同颜色的同一批次的产品。

5.2抽样基数、抽样数量

5.2.1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抽样方法应根据被抽查企业产品的堆放形式、批量大小而定。一般按照GB/T10111规定的程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利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产生随机数进行抽样。挂放的产品亦可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堆垛装箱的产品亦可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

5.2.2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5.2.3抽样数量

表2抽样数量

产品种类

抽样数量

儿童鞋

4双(其中备样2双)

婴幼儿鞋

3双(其中备样1双)

注:如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要。

5.2.4抽样时应注意的问题

5.2.4.1应由抽样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抽取,不得由企业自行抽样。抽取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其保质期应满足检验及异议处理时间要求。

5.2.4.2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认真核实营业执照等被抽查企业的相关信息,确认企业不存在不得抽样的情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且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抽样:

(1)被抽查企业无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所列产品的;

(2)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是不用于销售的;

(3)产品不涉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仅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加工生产,且未执行任何标准的;

(4)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为企业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的;

(5)产品或者标签、包装、说明书标有“试制”、“处理”或者“样品”等字样的;

(6)企业提供上级市场监管部门6个月内该种产品的监督抽查抽样单或者合格检验报告的。

5.3样品处置

5.3.1抽取的样品连同其原包装和使用说明用清洁的包装袋(箱)密封包装后加贴封条封样。包装的方式应能防止样品在运送过程中损坏或被污染,封样的方式应能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拆封。封样单上应有被抽查企业和抽样人员的签名,注明抽样日期,并确认封样单牢固。

5.3.2检验样品及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检验样品由抽样人员负责携带或寄送至承检机构,备样封存于受检单位。

5.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童鞋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检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5.5其他要求

可对抽样的关键过程留下影像资料。在进入企业、取样、双方签字确认等环节时,影像资料要能清晰记录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名称、被抽样的产品、抽样状态、抽样人员和企业陪同人员等。

5.6样品获取方式

监督抽查所需的样品要在受检单位以购买方式获取。

6检验要求

6.1检验项目

童鞋检验项目见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hcmpvg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