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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岗位招聘11人方案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定T科技有限公司未为员工陈某如实缴纳住房公积金,遂向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要求为陈某补缴住房公积金2万元。下列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T科技有限公司必须在收到《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后六个月内申请复议

B.陈某可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就《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申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D.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应当经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对各表述进行逐一分析。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作出《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T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责令补缴的主体,应在收到《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后六十日内申请复议,而不是六个月内,所以“必须在收到《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后六个月内申请复议”这一表述错误。陈某作为员工,此次《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的作出与他的权益密切相关,他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就《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所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表述正确。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经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所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应当经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表述正确。综上,表述错误的是单位必须在收到《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后六个月内申请复议。

2、大气的直接热源主要是()。

A.太阳辐射

B.地面辐射

C.太阳逆辐射

D.地热

【答案】:B

【解析】大气的直接热源主要是地面辐射。太阳辐射是地球能量的主要来源,但太阳辐射属于短波辐射,大气对短波辐射吸收较少,太阳辐射大部分能透过大气射到地面,使地面增温。地面吸收太阳辐射后,以长波辐射的形式向外释放能量,而大气中的水汽、二氧化碳等成分对地面长波辐射吸收能力较强,地面辐射是近地面大气主要、直接的热源。而太阳逆辐射表述错误,不存在该概念;地热对大气温度影响极小,并非大气的主要直接热源。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地面辐射。

3、甲乙丙三人预谋在当天夜里去砸车窗盗窃,丙因担心生病的母亲知道后病情加重而未参与,当夜甲乙两人按计划实施了盗窃行为。丙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以及不构成犯罪的相关概念,结合题干中丙的行为来进行分析。首先明确,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预谋在当天夜里去砸车窗盗窃,已形成共同犯罪的故意,并且为实施犯罪进行了一定的谋划,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接下来分析各个情况:-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本题中,甲乙二人已经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所以不符合犯罪预备的定义。-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不仅自己放弃犯罪意图,还需要有效地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在本题中,丙虽然因害怕母亲病情加重而未前往,但他并没有阻止甲乙实施犯罪行为,也没有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甲乙二人按计划完成了盗窃,所以丙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只要共同犯罪人中一人既遂,全体共同犯罪人均应认定为既遂。本题中,甲乙丙三人有共同盗窃的故意,并且甲乙实施了盗窃行为并既遂,所以丙也应认定为犯罪既遂。-丙与甲乙共同预谋实施盗窃行为,参与了犯罪的策划,已构成犯罪,并非不构成犯罪。综上,丙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4、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8%的儿童中耳炎均来自二手烟家庭。研究人员表示,二手烟环境会增加空气中的不健康颗粒,其中包括尼古丁和其他有毒物质。与居住在无烟环境的孩子相比,居住于二手烟环境的孩子患中耳炎几率更大。因此医学专家表示,父母等家人吸烟,是造成儿童罹患中耳炎的重要原因。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论证?()

A.调查中还显示,无烟家庭的比率呈逐年上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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