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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招聘1347人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关于个人所有的外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存入银行

B.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C.可以自行持有

D.可以自由携带出境

【答案】:C

【解析】我国对于个人所有的外汇,并非必须存入银行,个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存入银行,所以“必须存入银行”的说法错误。同时,个人所有的外汇也不是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个人对外汇有一定的处置自主权,因此“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表述也不正确。而在携带外汇出境方面,我国有着相关规定和限制,并非可以自由携带出境,所以“可以自由携带出境”不符合规定。实际上,个人所有的外汇是可以自行持有的,这体现了个人对其合法外汇资产的自主权益。故正确说法是可以自行持有。

2、采用议论法撰写公文时,对观点的要求是()。

A.鲜明、充分

B.深刻、深远

C.明确、含蓄

D.正确、鲜明

【答案】:D

【解析】采用议论法撰写公文时,观点必须要正确,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观点正确,公文才有价值和意义。同时观点还需要鲜明,这样才能让读者清晰、直接地了解公文想要表达的核心内容,避免产生歧义。充分更多侧重于论据方面,而非对观点的要求;深刻、深远强调的是观点的深度和长远影响,并非撰写公文采用议论法对观点的首要和基本要求;而含蓄不符合公文表达清晰明了的特点,公文中的观点应直白呈现。所以对观点的要求是正确、鲜明。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A.新聘用

B.新录用

C.新接收

D.新任命

【答案】:A

【解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存在国家政策性安置、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的情况。“新录用”一般用于公务员招考等表述;“新接收”语义宽泛,未准确体现招聘这一行为;“新任命”通常是指上级对人员职务的委派,并非招聘的概念。所以这里应选新聘用。

4、工人孙某休假回村,有一天主动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打猎。走了约5公里时,两人走散。孙某继续独自打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不回村告知小孩家人,直接返回县城的工作单位。4天后,邻居在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对不同犯罪行为和意外事件概念的理解与应用。解题关键在于分析孙某的行为是否符合各选项所涉及情况的构成要件。首先,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在本题中,孙某主动携带6岁小孩进入危险山林,在两人失散后既不寻找小孩,也不告知其家人,这表明孙某对小孩的安危是有一定认知的,并非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小孩死亡,所以不属于意外事件。其次,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而孙某在与小孩失散后,明知小孩处于危险境地(林深跨险、豺狼出没的山林),却既不寻找也不告知其家人,这说明他并非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小孩死亡,不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然后,判断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孙某带小孩进入危险山林,在小孩走失后他有义务去寻找小孩或通知其家人,但他没有履行这些义务,最终导致小孩死亡,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显然构成犯罪。最后,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孙某在带小孩进入危险山林后,明知小孩可能面临生命危险,却采取不作为的方式,既不寻找小孩也不告知其家人,这种行为体现了他对小孩生命安全的漠视,主观上存在间接故意,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综上,孙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5、未经朱某同意,廖某将自己的汽车停放在朱某的停车位。朱某联系廖某挪车未果,气愤之下用小刀在廖某的车身多处划写“没素质,乱停车”,廖某补漆花费数千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不应对本案采用行政调解

B.朱某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应受治安处罚

C.廖某侵权在先,朱某的行为属于私力救济

D.朱某应承担行政责任,但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各说法进行逐一分析。首先,廖某未经朱某同意将汽车停放在朱某的停车位,此行为构成对朱某车位使用权的侵犯,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而朱某气愤之下用小刀在廖某车身多处划写“没素质,乱停车”,导致廖某补漆花费数千元,这一行为使廖某的汽车遭受损坏,涉及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对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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