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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州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7人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大海里的小丑鱼栖息于海葵的触手之间,这些小丑鱼能够让海葵避免被其他鱼类捕食,海葵带刺细胞的触手可使小丑鱼免遭掠食,同时小丑鱼自身会分泌一种黏液附着在身体周围,保护自己不被海葵伤害。这种生物之间的关系称为()。

A.共生

B.寄生

C.捕食

D.竞争

【答案】:A

【解析】这是一道考查生物种间关系概念理解的题目。破题点在于明确不同种间关系的定义,并将其与题干中小丑鱼和海葵的关系进行对比分析。共生是指两种生物相互依存,彼此互利的关系。在本题中,小丑鱼能使海葵免于被其他鱼类食用,而海葵的刺细胞触手又能让小丑鱼免于被掠食,双方都从这种关系中获得了好处,彼此依赖,符合共生的定义。寄生是一种生物寄居于另一种生物的体内或体表,摄取寄主的养分以维持生活。本题中,小丑鱼和海葵并没有一方寄居于另一方体内或体表并摄取其养分的情况,所以不符合寄生的特征。捕食是一种生物以另一种生物作为食物。而题干里小丑鱼和海葵并非捕食者与被捕食者的关系,它们没有相互捕食的行为。竞争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生物相互争夺资源和空间等。但在本题描述中,小丑鱼和海葵并没有相互争夺资源和空间的现象,不存在竞争关系。综上,大海中小丑鱼和海葵这种相互有利、彼此依存的关系属于共生。

2、某村村民魏某购买了假车牌、T型锁、撬棍等作案工具,采用技术开锁或暴力开锁的方式实施入户盗窃,共计作案24次,盗得价值50万余元的财物,包括现金、名表、首饰、笔记本电脑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魏某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其本质特征是()。

A.违反了道德底线

B.受到刑罚处罚

C.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D.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行为的相关特征来逐一分析选项。题干中魏某以技术开锁或暴力开锁的方式入户盗窃24次,盗得价值50万余元的财物,这种行为属于犯罪行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其中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违反道德底线是指行为违背了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虽然魏某的盗窃行为也违背了道德,但这并非其行为作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本质特征,道德与法律分属于不同的规范体系,违反道德并不一定违反法律,所以该描述不符合题意。受到刑罚处罚是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当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人会依照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刑罚制裁,但这是犯罪行为的特征之一,不是本质特征,它是由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通常是一些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题干中魏某入户盗窃24次,盗得价值50万余元财物,其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并非一般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魏某多次入户盗窃大量财物,对社会的安全和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和正常生活,这种严重的社会危害程度是其行为被认定为犯罪的关键所在。综上,答案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赵某在网络上向他人学习制造假币,还从网上购置了打印机、墨盒、金线纸等工具。因赵某是色盲,其女友王某便协助递纸并辨别颜色,二人制造出20000多元假币。随后,赵某通过中介刘某联络买家,利用物流快递将假币邮寄出售。然而,快递在运输途中被警方截获,三人一并落网。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王某构成伪造货币罪,属共同犯罪

B.赵某是伪造货币罪的主犯,王某是胁从犯

C.刘某构成出售假币罪未遂与伪造货币罪既遂,应择一重罪处罚

D.赵某、王某、刘某均是出售假币罪主犯

【答案】:A

【解析】在本题情境中,赵某在网上学习制造假币,还购置了打印机等工具,其女友王某帮忙递纸和辨别颜色,二人共同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成功造出20000多元假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赵某和王某主观上有共同伪造货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相互配合的伪造货币行为,所以构成伪造货币罪的共同犯罪。关于“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题中并未表明王某是被胁迫参与犯罪,所以不能认定王某是胁从犯。对于刘某,其仅实施了联络买家出售假币的行为,并没有参与伪造货币的过程,所以不构成伪造货币罪。同时,出售假币罪的既遂标准通常是以假币是否实际交付给买家为判断依据,本案中快递在运输途中被警方截获,假币未实际交付给买家,所以刘某构成出售假币罪未遂。在共同犯罪中,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以及在共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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