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诚邀高层次人才笔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详解1套.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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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诚邀高层次人才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法的特征是指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所特有的属性。下列不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A.法的公民意志性

B.法的国家强制性

C.法的规范性

D.法的程序性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法的基本特征来判断各选项是否符合题意。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意志。法是由国家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法依靠国家强制力,如警察、法庭、监狱等,来保证其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普遍遵守。-法是具有严格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法的制定、执行和适用都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而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意志,并非公民意志性。所以该项不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综上,答案是题干中对应选项A内容所描述的“法的公民意志性”。

2、犯罪是指实施违反法律且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其三大特征不包括()。

A.故意损害性

B.刑事违法性

C.应受惩罚性

D.社会危害性

【答案】:A

【解析】犯罪具有三大特征,分别是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指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造成损害;刑事违法性意味着犯罪行为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应受惩罚性表明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而故意损害性并非犯罪的三大特征之一。

3、下列对请示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请示正文内容应交代清楚请示事项

B.请示的行文对象必须是直属的上级机关

C.请示要坚持一文一事的原则

D.请示可以多头请示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请示这一公文文种特点的理解。请示正文需要向直属上级机关明确提出需要批准、指示的具体事项,所以应交代清楚请示事项,这是撰写请示的基本要求。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公文,其行文对象必须是直属的上级机关,这样才能保证公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请示要坚持一文一事的原则,一份请示只能涉及一个问题,便于上级机关进行处理和批复,如果一文多事,会使上级机关难以批复,降低工作效率。而请示不可以多头请示,如果多头请示,可能会导致不同上级机关的批复相互矛盾,使下级机关无所适从,也不利于明确责任,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故表述错误的是可以多头请示。

4、甲对乙心生爱慕并向其表白,遭乙拒绝后,甲将乙强行拉进小树林,好在乙及时呼救,被路过的人发现,乙得以逃脱。那么甲的行为是()。

A.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B.犯罪预备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C.强奸未遂,追究刑事责任

D.强奸未遂,未导致犯罪结果,不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不同法律概念对描述情境进行分析判断。首先明确相关法律概念。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犯罪则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题目中,甲在向乙表白未果后,将乙拉入小树林,结合常理可以推断甲有进一步实施强奸行为的可能性。并且甲已经开始实施将乙拉进小树林的行为,该行为已经不属于单纯的犯罪预备阶段,而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然而,因为乙呼救及时,被路人发现并逃脱,导致甲的犯罪行为未能得逞,这符合犯罪未遂的定义,即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强奸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依据我国法律,只要构成强奸未遂,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该行为属于强奸未遂且需追究刑事责任。而“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表述不准确,此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犯罪预备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符合实际情况,甲的行为已非预备阶段;“强奸未遂,未导致犯罪结果,不追究刑事责任”错误,强奸未遂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综上,该行为是强奸未遂,应追究刑事责任。

5、以下哪种情况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A.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B.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C.保险赔偿

D.个人的专业费、复员费

【答案】:A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而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偿,个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并非减征情形。所以该题正确答案对应的描述是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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