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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近年来,实名认证的政务机构微博数量不断增多,“微博问政”逐渐成为新的趋势,政府借助微博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推动自身积极解决市民所关心的问题。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微博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
B.“微博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
C.“微博问政”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监督的有效法律手段
D.“微博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答案】:C
【解析】近年来,实名认证的政务机构微博增多,“微博问政”成为新趋势,政府通过微博接受公众质询并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下面对各说法进行分析:“微博问政”使得群众可以通过微博对政府官员进行监督,而社会主义法治强调“治权之治”,也就是对权力进行约束和规范,“微博问政”为人民群众监督官员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式,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微博问政”借助微博这一便捷的互联网平台,政府能够快速接收到公众的问题和质询,并及时做出回应和处理,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方便了公众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虽然“微博问政”为公民提供了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渠道,但它并非是一种法律手段。法律手段通常是指通过法律法规、司法程序等具有强制力的方式来进行监督和管理。“微博问政”更多的是一种公民通过互联网平台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方式,不具备法律的强制力和规范性。“微博问政”可以引导市民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通过微博,市民可以在一个相对规范的平台上表达自己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看法和建议,政府也可以及时了解市民的需求和意愿,从而引导市民更加规范有序地参与到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来。综上所述,说法不正确的是“微博问政”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监督的有效法律手段。
2、甲和乙结婚后感情不和离婚,乙获得一套三居室房屋,后乙又与丙结婚,不料又因感情不和欲与丙离婚。据此,这三居室房屋属于()。
A.甲
B.乙
C.乙和丙
D.甲乙丙
【答案】:B
【解析】该三居室房屋属于乙。因为此房屋是乙在和甲离婚时取得的,这属于乙在其与甲的婚姻关系结束后所获得的财产,为乙的个人财产。之后乙虽与丙结婚,但该房屋并非在乙与丙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所以不属于乙和丙的共同财产,也与甲无关,更不存在属于甲乙丙三人的情况。因此,这三居室房屋归乙所有。
3、商品的需求弹性指的是商品的需求数量对影响其变动的各个变量变化的反应程度,具体体现为当需求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时,相应的需求量会发生正向或反向的变动。在市场需求分析中,广泛应用的需求弹性不包括()。
A.需求供给弹性
B.需求价格弹性
C.需求收入弹性
D.需求交叉弹性
【答案】:A
【解析】商品的需求弹性反映的是商品需求数量对影响其变动变量变化的反应程度,当需求因素变化时,需求量会正向或反向变动。在市场需求分析里,需求价格弹性衡量的是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需求收入弹性体现的是需求量对消费者收入变动的反应程度,需求交叉弹性表示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对另一种商品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这三种需求弹性在市场需求分析中被广泛应用。而并不存在需求供给弹性这一广泛应用于市场需求分析的弹性概念。所以答案选在市场需求分析中广泛应用的需求弹性不包含的那一项。
4、李某趁王某家中无人,潜入王某家实施盗窃,突然听到门外有声响,误以为是王某回家,便从窗口空手逃离现场。上述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预备
D.犯罪未遂
【答案】:D
【解析】该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行为已得逞。在本题中,李某虽实施了盗窃行为,但最终空手逃离,并未实际取得财物,未达成盗窃罪既遂的标准,所以不属于犯罪既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其核心在于行为人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意图。而本题中,李某是听到门外响声,以为王某回来,因害怕被发现而逃离,并非主动、自愿地放弃犯罪,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此阶段尚未真正着手实施犯罪行为。李某已经进入王某家中开始实施盗窃行为,并非处于准备阶段,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李某已经进入王某家实施盗窃,表明其已着手犯罪,而听到响声以为王某回来被迫空手逃离,这种因外界因素导致未能得逞的情况符合犯罪未遂的特征,故该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5、侵犯人权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非法干涉或损害人民有权享受的权利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属于侵犯人权的是()。
A.父母强迫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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