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人)笔试备考试题含答案详解(精练).docxVIP

2025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人)笔试备考试题含答案详解(精练).docx

  1. 1、本文档共6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5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不相隶属机关指的是在行政组织系统中不存在上下级关系的机关。那么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行文的法定文种是()。

A.函

B.议案

C.请求

D.批复

【答案】:A

【解析】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所以不相隶属机关间行文的法定文种是函。议案是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公文。“请求”并非法定公文文种。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行文。因此正确答案是函。

2、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许可决定,可以由其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该行政许可

B.区卫生健康委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由行使该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予以撤销

C.李某以欺骗的手段取得保健食品广告审批,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撤销,其基于该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D.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若撤销该决定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所以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许可决定,可以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撤销该行政许可。对于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所以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并非一定由行使该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予以撤销,也可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撤销。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而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若撤销该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综上,“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由行使该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予以撤销”这一说法错误。

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

A.少数民族代表

B.妇女代表

C.华侨代表

D.军队代表

【答案】:A

【解析】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的民族平等原则,保障了少数民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也使得国家的决策能够充分考虑到各民族的利益和诉求。所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而对于妇女代表、华侨代表,宪法并没有作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有适当名额的规定。军队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部分,但并非是“应当有适当名额”这种表述所指向的对象。

4、甲、乙均系某市高中学生。甲在2014年夏天和冬天伙同他人实施盗窃行为4起,盗窃总价值达10000元,甲分得赃款3000元,作案时甲17周岁;乙在2014年冬天伙同他人盗窃2起(其中包括甲参与盗窃的4起中的2起),盗窃总价值为2000元,乙作案时14周岁。2016年,甲、乙接受法院审判。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乙都构成了盗窃罪,但乙作案时未满16周岁,应该从轻处罚

B.甲构成盗窃罪,乙作案时未满16周岁,因而不构成盗窃罪

C.甲和乙都构成盗窃罪,且审判时都已满16周岁,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D.甲和乙作案时都未满18周岁,所以都不构成盗窃罪

【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作案时17周岁,已满16周岁,实施了盗窃行为且盗窃总价值达10000元,构成盗窃罪。而乙作案时14周岁,未达到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盗窃罪。所以,存在部分选项认为甲和乙都构成盗窃罪的说法错误。同时,对于乙而言,因其未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从轻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另外,是否构成犯罪是依据作案时的年龄来判断,并非审判时的年龄,也不是因为作案时未满18周岁就不构成犯罪。综上,只有“甲构成盗窃罪,乙作案时未满16周岁,因而不构成盗窃罪”这一表述正确。

5、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经济根源是()。

A.工业革命

B.阶级斗争

C.资本主义经济危机

D.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马克思主义产生的

文档评论(0)

151****778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