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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潍坊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50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国家将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驱逐出境,主要体现了法的哪项作用()。

A.指引作用

B.预测作用

C.强制作用

D.评价作用

【答案】:C

【解析】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即通过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得做什么和应当做什么来指引人们的行为。本题中国家将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驱逐出境,并非是引导其本人行为,所以不属于指引作用。法的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例如根据合同约定预测对方履行情况等,而题干中驱逐出境的行为与人们相互之间行为的预先估计无关,并非预测作用。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国家将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驱逐出境,这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制裁,体现了法利用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实施,强制人们遵守法律的作用,属于强制作用。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通常表现为对他人行为是否合法进行评价,题干强调的是制裁行为,并非对行为的评判,不属于评价作用。综上,国家将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驱逐出境主要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2、中国南方和北方的天然分界线是()。

A.长江—黄河

B.黑龙江—漠河镇

C.秦岭—淮河

D.长江—金沙江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南方与北方的天然分界线。长江是中国南方的大河,黄河是中国北方的大河,二者并非南北方的天然分界线,所以“长江—黄河”不符合题意。黑龙江省漠河镇位于中国的最北端,并非南北方的分界线,所以“黑龙江—漠河镇”不符合题意。秦岭—淮河一线是中国地理区分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的地理分界线。在此线的北面和南面,自然条件、地理风貌、农业生产或是人民生活习俗,均有明显不同,所以“秦岭—淮河”符合题意。金沙江是长江的上游河段,因此“长江—金沙江”也不是南北方的分界线,所以“长江—金沙江”不符合题意。综上,答案是秦岭—淮河。

3、公司总裁的工作并非将大量时间耗费在做出众多决策上。在确定公司发展方向并挑选直接下属后,公司总裁需要做的是明确组织未来必须应对的重要课题,协助其他管理者区分决策事项,以及开展组织设计工作。这种认识反映了()。

A.权变管理原则

B.例外管理原则

C.等级链指挥原则

D.管理幅度原则

【答案】:B

【解析】该题描述公司总裁设定方向、挑选人员后,主要认定组织重要课题、帮助区分决策事项和进行组织设计,并非处理日常具体决策,这体现了管理者将日常例行事务授权给下属处理,自己只专注于例外的、重要的事情。这符合例外管理原则,即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把一般的日常事物授权给下级管理人员去处理,自己只保留对例外事项也就是重要事项的决策权和控制权。权变管理原则强调根据组织所处的内外部环境随机应变;等级链指挥原则强调从最高层到最基层应建立明确的职权等级系列;管理幅度原则关注的是一个管理者能够有效管理的下属数量。所以这段描述反映的是例外管理原则。

4、下列选项中,不能引起债的发生的是()。

A.甲驾车将乙撞伤

B.甲用100万元设立基金

C.甲将信件投进邮局设置的邮筒

D.甲误以为乙的羊是自己的,予以饲养

【答案】:B

【解析】债的发生是指基于特定的法律事实,使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以下对各情况进行分析。驾车将他人撞伤属于侵权行为。当一个人实施侵权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在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产生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就引发了债的关系。用100万元设立基金这一行为,只是对个人财产的一种处分方式,并没有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一方享有债权、另一方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该行为不能引起债的发生。将信件投进邮局设置的邮筒,这构成了与邮政部门的合同关系。当信件投入邮筒时,寄件人与邮政部门就达成了一个关于信件投递的合同,寄件人有支付邮资的义务,邮政部门有按照约定投递信件的义务,从而引发债的关系。误以为他人的羊是自己的而予以饲养属于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在管理人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不能引起债的发生的是用100万元设立基金。

5、公民甲驾驶车辆闯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交警的行为属于()。

A.抽象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

C.非要式行政行为

D.被动行政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种行政行为的定义,逐一分析题干中交警行为的性质。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中,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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