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附答案详解.docxVIP

2024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附答案详解.docx

  1. 1、本文档共4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4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撤职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为()。

A.9个月

B.12个月

C.6个月

D.24个月

【答案】:D

【解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所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撤职的受处分期间为24个月。

2、()是我国在南极建立的首个科学考察站,也是我国为开展南极地区科学考察而在南极洲设立的常年性科学考察站。

A.中山站

B.长城站

C.昆仑站

D.泰山站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在南极设立的科学考察站相关知识。中国在南极建立了多个常年性科学考察站,各有其建设时间和重要意义。长城站是中国在南极建的第一个科学考察站,于1985年2月20日建成,是中国为对南极地区进行科学考察而在南极洲设立的常年性科学考察站。中山站建立于1989年2月26日,晚于长城站,是中国第二个南极考察站。昆仑站于2009年1月27日建成,是中国首个南极内陆考察站。泰山站于2014年2月8日正式建成开站,是中国南极泰山站是继长城站、中山站、昆仑站之后中国的第四个南极科学考察站。综上,答案是中国在南极建的第一个科学考察站是长城站。

3、下列情形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张某捡到吴某丢失的笔记本电脑拿回家自己用

B.孟某赠与好朋友赵某一条钻石项链

C.周某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向钱某偿还借款

D.张某将李某丢弃的手机捡回去继续使用

【答案】:A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首先分析“捡到他人丢失的笔记本电脑拿回家自己用”这一情形。丢失的笔记本电脑仍属于原所有人,捡到者对其并不具有合法的占有依据。捡到者将其拿回家自己使用,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使得原所有人丧失了对该笔记本电脑的占有和使用权益,自己却获得了使用该电脑的利益,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接着看“赠与好朋友钻石项链”。赠与行为是基于赠与人的自愿,赠与人有明确的将财产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且这种行为是具有合法原因的,受赠人获得钻石项链是基于赠与人的合法赠与,并非没有合法根据,因此不属于不当得利。再看“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偿还借款”。借款合同明确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虽然是超过约定时间偿还,但偿还借款本身是在履行合法的债务,出借人收回借款是基于合法的债权,并非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不构成不当得利。最后看“捡回他人丢弃的手机继续使用”。当物品被丢弃时,原所有人已经放弃了对该物品的所有权,此时该物品处于无主状态。捡回者拾取并使用该手机,是对无主物的合法占有和使用,不存在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情况,不构成不当得利。综上,某情形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捡到他人丢失的笔记本电脑拿回家自己用。

4、下列案件中,当事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是()。

A.二十五周岁的护士张某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时为节省时间未做皮试,导致病人过敏死亡

B.二十二周岁的李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清醒时砍死妻子

C.三十周岁的廖某酗酒后把路人打成重度脑震荡

D.八周岁的赵某被继母唆使在父亲的饭里下毒,致其父亲死亡

【答案】:D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判断当事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精神状态等影响责任判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有一案例,一名二十五岁的护士在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时,为节省时间未做皮试,导致病人过敏死亡。该护士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在工作中违反医疗操作规范,因自己的过失导致病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一案例,一名二十二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在清醒时砍死妻子。由于其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正常,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所以应当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有一案例,一名三十岁的人酗酒后把路人打成重度脑震荡。根据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该人需对其伤害他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有一案例,一名八岁的孩子被继母唆使在父亲的饭里下毒,致其父亲死亡。因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75****428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