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抚顺市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详解(各地真题).docxVIP

2023年抚顺市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详解(各地真题).docx

  1. 1、本文档共4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3年抚顺市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颁布了四部宪法,最近的一部颁布于()。

A.1954/09/01

B.1978/03/01

C.1982/12/01

D.1999/03/01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共颁布了四部宪法,分别为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其中,1982年12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此后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修改。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近一次颁布宪法是在1982年12月1日。而1954年9月颁布的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78年3月对第二部宪法进行了修订;1999年3月是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订,并不是颁布新宪法。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1982年12月1日。

2、行政决策的()是指系统各要素在系统中相互联系所带来的、超过各要素孤立时性质总和的效果。

A.择优原则

B.整体原则

C.动态原则

D.可行原则

【答案】:B

【解析】该题描述的是系统各要素相互联系产生超过各要素孤立时性质总和的效果,这体现了整体的特性。整体原则强调从整体出发,注重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使得系统整体能够发挥出大于各部分简单相加的功能。而择优原则强调在决策中选择最优方案;动态原则侧重于考虑决策过程中的动态变化;可行原则关注决策方案的可行性。所以答案是整体原则。

3、()又被称为管理决策。

A.战略决策

B.战术

C.业务

D.程序化

【答案】:B

【解析】这道题考查不同决策类型的别称。战略决策是关于组织整体、长远发展方向和目标的决策,并非管理决策;战术又称管理决策,它是为了实现战略目标而对具体行动方案、资源分配等进行的决策;业务决策是针对日常业务活动所做的决策;程序化决策是按照既定程序和规则进行的决策。所以本题答案是战术。

4、大雁一般排成整齐的人字形或一字形飞行,这是集群本能的表现。因为这样有利于防御敌害。雁群总是由有经验的老雁当“队长”,飞在队伍的最前面。在飞行中,带队的大雁体力消耗得很厉害,因而它常与别的大雁交换位置。幼鸟和体弱的鸟,总是插在队伍的中间。因此,飞行时它们不会受到敌害的攻击。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可以成为得出上述结论所需的前提?()

A.大雁的飞行队形兼具防守和攻击两种功能

B.体弱的不可能成为带队的大雁

C.飞行时敌害不会攻击大雁飞行队列的中间

D.雁群需要有不止一只能带队的大雁

【答案】:C

【解析】题中论据为大雁采取人字或一字队形,结论为这种队形具有防御作用,大雁不会受到敌害的攻击。论据强调队形,结论强调防御作用,二者范围不同,要得出结论,需要在论据和论点之间建立因果关系。有一种情况能够建立起这样的联系,即飞行时敌害不会攻击大雁飞行队列的中间,这就在大雁处于队伍中间和不会受到敌害攻击之间建立了联系,是题干结论成立所必须假设的。而有的说法与是否受到敌害攻击没有必然联系,比如大雁阵型具备什么样的功能。有的情况没有在论据和论点之间搭桥,例如体弱的鸟不会带队。还有一种情况只是概括了题中一个事实信息,飞行中,带队的大雁体力消耗得很厉害,因而它常与别的大雁交换位置,这种情况并没有涉及到幼鸟和体弱的鸟,与题中论证无关。

5、贾某骑摩托车违章致使田某腿部表皮破裂,随后贾某将田某送往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护士未对田某进行皮试便注射了破伤风针,导致田某因药物过敏死亡。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

A.过失杀人罪

B.过失致人重伤罪

C.交通肇事罪

D.意外事件

【答案】:D

【解析】本题中,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仅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此伤害后果较轻。而田某最终死亡是因为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导致田某药物过敏。也就是说,田某的死亡并非贾某的违章行为直接导致,贾某对田某的死亡既无故意也无过失。所谓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在本题这种情况下,贾某无法预见护士的失误以及田某会因药物过敏死亡,所以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意外事件。过失杀人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贾某的行为与田某死亡之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直接因果关系,不存在过失杀人的情形。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题中田某腿部只是表皮破裂,未达到重伤程度,且最终死亡原因并非贾某过失造成的伤害,所以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贾某的违章行为仅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未达到交通肇事罪所要求的重大事故标准,且田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31****015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