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2025年古浪县八步沙林场招聘财会、水利专业人员的(3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特此报告,请从速批示”应改为()。
A.事实重大,请批准
B.教育事业重要,请批复
C.特此请示,火速批复
D.如无不妥,请批复
【答案】:D
【解析】原句“特此报告,请从速批示”存在表达不恰当的问题。“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等,不需要上级进行批复,而原句却要求批示,前后矛盾。应使用“请示”这一文种,请示是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事实重大,请批准”表述过于生硬,没有体现出合适的公文用语规范,且没有表明“事实重大”与请求批准事项的关联,缺乏请示的严谨性。“教育事业重要,请批复”限定了特定的主题是教育事业,而原句未体现这一特定主题,不具有通用性,不能很好地替换原句。“特此请示,火速批复”中“火速”一词使用不当,在公文中应使用规范、庄重、平和的语言,“火速”过于口语化和随意,不符合公文的语言要求。“如无不妥,请批复”表达既符合请示的文种要求,又体现了对上级的尊重,语气较为平和、恰当,是请示结尾常用的规范表述,能够很好地替换原句。所以应选择将原句改为“如无不妥,请批复”。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把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判为()。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私分国有资产罪
【答案】:D
【解析】该题描述的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且数额较大的行为。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与题干描述相符。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重点在于个人非法占有,并非题干中的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主要是挪用而非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与题干描述的行为特征不同。所以本题应判断为私分国有资产罪。
3、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中,没有违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是()。
A.某书城规定“特殊商品,售出后概不退换”
B.某商家销售合同中载明“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C.某网店声明“定制商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D.顾客购买50元商品索要发票,经营者以“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为由拒绝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各选项内容逐一进行分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特殊商品,售出后概不退换”这种规定排除了消费者在一定情况下退换商品的权利,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该内容无效,此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的声明,使得商家在合同解释上拥有绝对的主导权,排除了消费者对合同条款的公平解释权,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属于无效声明,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所以网店声明“定制商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因此,经营者以“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为由拒绝给顾客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综上,答案是“定制商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这一行为未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4、关于版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