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兰州工业学院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第一批)笔试备考试题及参考答案详解1套.docxVIP

2025年兰州工业学院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第一批)笔试备考试题及参考答案详解1套.docx

  1. 1、本文档共5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5年兰州工业学院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第一批)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丝绸之路”的形成与下列哪一事件联系密切()

A.楚汉之争

B.昭君出塞

C.文成公主入藏

D.张骞通西域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选项所涉及事件的时间、背景和影响等,分析与“丝绸之路”形成的关联。楚汉之争是秦朝灭亡后,刘邦和项羽为争夺政权而进行的一场大规模战争,主要发生在中原地区,其核心是争夺天下统治权,与“丝绸之路”沟通中外的贸易与文化交流线路的形成并无直接关联。昭君出塞是指汉元帝时,王昭君远嫁匈奴呼韩邪单于,这一事件主要是为了加强汉朝与匈奴之间的友好关系,促进民族融合,重点在于汉匈之间的政治与民族交往,并非“丝绸之路”形成的关键因素。文成公主入藏是唐太宗时期,将文成公主嫁给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此举加强了唐朝与吐蕃之间的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推动了西藏地区的发展,但主要是在唐朝与吐蕃这一特定区域和民族之间,和“丝绸之路”的形成没有紧密联系。张骞通西域是指汉武帝时期,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其第一次出使西域目的是联络大月氏夹击匈奴,第二次出使西域加强了汉朝与西域各国的联系。此后,汉朝与西域的交往日益频繁,逐渐形成了一条连接中国与中亚、西亚乃至欧洲的贸易通道,即“丝绸之路”。所以“丝绸之路”的形成与张骞通西域联系密切。综上,正确答案是与张骞通西域相关的选项。

2、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A.集体经济

B.国有经济

C.个体经济

D.私营经济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体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着共同富裕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财富和国家税收,但不具有控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特性。个体经济是指在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私有制经济,它以自己劳动为基础,不具有控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特性。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谋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私有制经济,同样不具备控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特性。综上所述,控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是国有经济。

3、下列民事行为无效的是()。

A.甲,15岁,去商店买笔记本

B.乙,25岁,在4S店买了一辆宝马

C.丙,7岁,把自己心爱的白金项链送给好朋友

D.丁,65岁,生重病后立了一份遗嘱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中一个选项描述的主体为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把自己心爱的白金项链送给好朋友的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无效。有选项主体为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去商店买笔记本这一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该行为是有效的。有选项主体为25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4S店买一辆宝马是其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有效。还有选项主体为65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生重病后立遗嘱,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该遗嘱是有效的。所以无效的民事行为对应的描述是7岁主体把自己心爱的白金项链送给好朋友的行为。

4、民事主体具有多样性,一般情况下,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民事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

B.法人

C.胎儿

D.合伙组织

【答案】:C

【解析】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国家机关属于机关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合伙组织属于非法人组织,它们一般情况下都能够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而胎儿在一般情况下,其民事权利能力是附条件的,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胎儿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民事主体。因此本题应选择胎儿。

5、我国现行行政组织中存在一些现象,比如一个省管辖80-100多个县市,相反,一个县却常有庞大的行政副职领导。从行政组织学的角度看,这些现象反映了什么?()

A.行政组织中存在着人浮于事的情况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32****576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