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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孝感市事业单位医疗类岗位引进招聘261人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不属于刑事处罚的是()

A.罚金

B.管制

C.拘留

D.拘役

【答案】:C

【解析】我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考点:法律常识

2、我国把每年农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

A.立秋

B.秋分

C.处暑

D.白露

【答案】:B

【解析】该题考查对“中国农民丰收节”设立时间的了解。“中国农民丰收节”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从节气特点看,秋分时节昼夜平分,秋高气爽,既是秋收、秋耕、秋种的重要时节,也是稻谷飘香、蟹肥菊黄、瓜果满仓的丰收时刻,此时设立节日能充分体现丰收的主题。立秋一般预示着炎热的夏天即将过去,秋天即将来临,但尚未真正进入丰收的大规模阶段。处暑意味着炎热离开,天气渐凉,但主要强调气温变化,并非典型的丰收象征。白露是反映自然界寒气增长的重要节气,此时丰收景象不如秋分明显。所以正确答案是秋分。

3、根据我国刑法,下列不适用缓刑的是()。

A.孕妇

B.未成年人

C.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D.过失致人重伤

【答案】:C

【解析】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过失致人重伤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符合缓刑条件,可以适用缓刑。综上,不适用缓刑的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4、4G移动通信速率是3G速率的()倍。

A.10

B.20

C.50

D.100

【答案】:C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4G和3G移动通信速率倍数关系的了解。4G相较于3G在技术上有了巨大进步,其移动通信速率可达3G速率的100倍。故应选择100这一数值。

5、吴某与从未相识的李某在地铁上因抢座发生激烈争吵,争吵过程中李某突然呼吸急促,栽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系因情绪过激诱发冠心病发作死亡。关于吴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B.吴某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

C.吴某的行为与李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

D.吴某主观上对李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从犯罪构成要件和因果关系等方面对各说法进行逐一分析。###关于“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分析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在本题中,吴某与李某只是因抢座发生激烈争吵,吴某并没有伤害李某身体健康的故意,也没有实施伤害李某身体的行为,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所以不能认定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更不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关于“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的分析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吴某与李某争吵时,并不知道自己的争吵行为会导致李某因冠心病发作死亡,不存在希望或者放任李某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所以不构成故意犯罪。而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人很难预见与他人争吵会导致对方因冠心病发作死亡,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李某的死亡对于吴某而言具有一定的意外性,该说法错误。###关于“行为与李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的分析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在本题中,吴某与李某激烈争吵的行为导致李某情绪过激,进而引发冠心病发作死亡。可以看出,吴某与李某的争吵行为与李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即具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关于“主观上对李某死亡具有预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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