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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局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维护局的形象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所有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等。
第三条印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原则性: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性:确保印章使用的安全,防止印章被盗用或滥用。
3.规范性:印章的使用、保管、销毁等环节必须规范操作。
4.责任性:明确印章管理责任,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与颁发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
1.印章刻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刻章单位进行。
2.刻章单位在刻制印章前,应向局印章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印章申请表;
-印章使用单位的证明文件;
-印章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印章的规格、材质等要求。
第五条印章的颁发:
1.印章刻制完成后,刻章单位应将印章及印章申请表、证明文件等材料报送局印章管理部门。
2.局印章管理部门对印章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印章颁发给印章使用单位。
3.印章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印章,不得擅自转借、转让或出售。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用于单位对外发文、签订合同、办理公证等事项。
2.财务专用章:用于单位财务收支、报销等事项。
3.合同专用章:用于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等事项。
4.人事专用章:用于单位人事管理、招聘录用等事项。
第七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1.印章使用单位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局印章管理部门。
2.局印章管理部门审核《印章使用申请表》,确认无误后,将印章交由印章使用单位。
3.印章使用单位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应在文件上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
4.印章使用完毕后,应将印章交回局印章管理部门。
第八条印章的使用注意事项:
1.印章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2.印章使用时,应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3.印章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印章,防止印章污损或损坏。
4.印章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四章印章的保管与销毁
第九条印章的保管:
1.印章应存放在安全、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的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印章的场所应安装监控设备,确保印章的安全。
3.保管印章的人员应定期对印章进行检查,防止印章丢失或被盗用。
第十条印章的销毁:
1.印章因损坏、丢失等原因需要销毁时,应报局印章管理部门审批。
2.印章销毁前,应进行登记,并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监销。
3.印章销毁后,应将销毁情况报告局印章管理部门。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一条印章管理责任:
1.局印章管理部门负责印章的刻制、颁发、使用、保管和销毁等工作。
2.印章使用单位负责印章的日常使用和管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使用、转让或出售印章。
第十二条印章管理处罚:
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刻制、使用、转让或出售印章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印章丢失或被盗用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局印章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局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维护局形象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内所有印章的使用、保管、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印章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严格审批、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及用途
第四条局印章分为以下几类:
1.行政公章:用于对外发文、签订合同、证明事项等。
2.事务公章:用于内部发文、会议通知、财务报销等。
3.专用公章:用于特定业务或事项,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4.个人名章:用于个人签名、审批等。
第五条各类印章的用途如下:
1.行政公章:用于代表局对外行使职权,具有法律效力。
2.事务公章:用于内部管理,不具有法律效力。
3.专用公章:用于特定业务或事项,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4.个人名章:用于个人身份证明,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与备案
第六条印章刻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刻制印章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印章申请表;
2.印章设计图;
3.印章使用范围说明;
4.相关部门审批意见。
第八条印章刻制完成后,应及时向局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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