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制度(3篇).docx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冷链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二)科学防控,精准施策;

(三)依法管理,规范操作;

(四)部门协作,全民参与。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建立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第六条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一)研究制定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二)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四)监督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五)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商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第九条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第三章防控措施

第十条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以下防控措施:

(一)建立冷链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二)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确保从业人员健康;

(三)加强场所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保持环境清洁;

(四)加强食品检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五)加强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的消毒,确保运输过程安全;

(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防控意识。

第十一条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

(二)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原料;

(三)加强食品加工环节管理,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

(四)加强食品储存环节管理,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五)加强食品运输环节管理,确保食品运输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冷链食品运输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运输车辆消毒制度,确保运输工具清洁;

(二)加强驾驶员健康管理,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确保驾驶员健康;

(三)加强运输过程监控,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四)加强运输车辆和包装材料的消毒,确保运输过程安全。

第十三条冷链食品销售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

(二)加强销售场所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保持环境清洁;

(三)加强食品检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四)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防控意识。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冷链食品检验检测情况;

(三)冷链食品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情况。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未建立冷链食品追溯体系的;

(二)未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

(三)未加强人员健康管理的;

(四)未加强场所卫生管理的;

(五)未加强食品检验检测的;

(六)未加强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消毒的;

(七)未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的。

第十八条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冷链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二)科学防控,精准施策;

(三)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四)责任到人,协同联动。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冷链食品

文档评论(0)

30252071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