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招聘1人笔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详解(夺冠).docxVIP

2025年福建省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招聘1人笔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详解(夺冠).docx

  1. 1、本文档共4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25年福建省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招聘1人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管理的二重性是指()。

A.艺术性与科学性

B.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C.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D.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

【答案】:C

【解析】管理具有二重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管理的自然属性是指管理是由许多人进行协作劳动而产生的,是有效组织共同劳动所必需的,具有同生产力和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属性;管理的社会属性是指管理体现着生产资料所有者指挥劳动、监督劳动的意志,因此,它又有同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相联系的属性。而艺术性与科学性是管理的特性,但并非二重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能准确表述管理的二重性;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也不符合管理二重性的定义。所以正确答案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2、随地乱扔垃圾、往河里排泄废水在经济学上属于()。

A.内部经济

B.外部不经济

C.范围经济

D.微观经济

【答案】:B

【解析】本题可对各经济概念进行分析,从而判断“随地乱扔垃圾”“往河里排泄废水”所属的经济学范畴。内部经济是指由于企业内部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生产费用节约,即由企业内部原因造成的成本降低、效益提高,而“随地乱扔垃圾”“往河里排泄废水”显然并非是企业内部的节约成本行为,所以不是内部经济。外部不经济是指生产或消费给其他人造成损失而其他人却不能得到补偿的情况。“随地乱扔垃圾”会对公共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其他人的生活和健康,但乱扔垃圾者并不会对受影响的人进行补偿;“往河里排泄废水”会污染河水,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周边居民及其他生物的生存,而排泄废水者也不会对这些损失进行补偿。因此,“随地乱扔垃圾”“往河里排泄废水”属于外部不经济。范围经济是指由厂商的范围而非规模带来的经济,也即是当同时生产两种产品的费用低于分别生产每种产品所需成本的总和时,所存在的状况就被称为范围经济。题干中的行为与范围经济的概念并无关联。微观经济是指个量经济活动,即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活动,是指个别企业、经营单位及其经济活动,如个别企业的生产、供销、个别交换的价格等。“随地乱扔垃圾”“往河里排泄废水”不属于微观经济所涵盖的单个经济单位的生产经营等活动范畴。综上,“随地乱扔垃圾”“往河里排泄废水”在经济学上属于外部不经济。

3、刘某家门前有一条泥沟。某日,一辆运粮车途经此地,因颠簸掉落一袋面粉,刘某捡到后占为己有。之后,刘某为了再次捡到掉落的面粉,故意将泥沟挖深一尺。次日,刘某又捡到两袋面粉。刘某的行为属于()。

A.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

B.两次均属于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D.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

【答案】: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而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运粮车掉落一袋面粉,刘某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且导致运粮方利益受损,此情况属于不当得利。但刘某后来故意挖深泥沟,该行为是以主观故意对运粮车造成妨碍,使得运粮车产生面粉掉落的损失,其主观具有过错且侵害了运粮方的财产权,构成侵权行为。

4、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A.19岁的王某将偷来的价值2000元的相机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

B.张某与姑姑家表妹钱某自幼青梅竹马,到法定结婚年龄后领了结婚证

C.李某虚构某项目投资回报情况,骗取赵某签订合同,将钱投入该项目

D.刘先生瞒着妻子黄女士,将家中价值100万的房产卖给了郭先生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无效民事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各描述逐一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19岁的王某将偷来的价值2000元的相机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同学,王某对相机没有处分权,其买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并不直接导致民事行为无效。买卖合同有效,只是所有权变动的物权行为效力待定,若原相机所有权人追认或者王某取得处分权,物权行为有效,否则无效。因此该情形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张某与姑姑家表妹钱某自幼青梅竹马,到法定结婚年龄后领了结婚证。根据《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所以张某和钱某的结婚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李某虚构某项目投资回报情况,骗取赵某签订合同,将钱投入该项目,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34390698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一线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