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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岗位)笔试高频难、易错点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政府为保护农业生产者,对部分农产品设定了保护价格。为实施该价格政策,应采取的相应措施是:

A.取消农业税

B.对城镇居民实行粮食配给制

C.当市场上出现农产品过剩时进行收购

D.扩大农民家电消费

【答案】:C

【解析】保护价格也称支持价格或最低限价,是政府为了支持某一行业而规定的该行业产品的最低价格,这一价格高于市场自发形成的均衡价格。当商品价格高于均衡价格时,会刺激生产、抑制消费,导致市场过剩。取消农业税是国家对农业的一种扶持政策,但它与保护价格政策并无直接的对应措施关联,取消农业税主要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并非针对保护价格政策所采取的措施。对城镇居民实行粮食配给制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一种物资分配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方式不符合市场规律和经济发展要求,且与保护价格政策没有直接的逻辑联系,不能解决因保护价格导致的农产品过剩等问题。当市场上出现农产品过剩时进行收购,这是为保护价格政策配套的合理措施。因为保护价格高于市场均衡价格,会使得农产品供给量大于需求量,出现过剩现象。此时政府进行收购,可以避免农产品价格因过剩而下跌,保护了农业生产者的利益,维持了保护价格政策的有效实施。扩大农民家电消费主要是为了拉动内需,促进家电产业发展以及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与保护价格政策所涉及的农产品价格保护和农业生产者利益保护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应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当市场上出现农产品过剩时进行收购。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下列做法中,法院均应予以支持,除了()。

A.小明的父亲和母亲感情破裂,小明的父亲不肯抚养小明,14岁的小明请求其支付抚养费

B.小丽的母亲因心肌梗塞住院治疗急需3万元,但小丽的丈夫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由于家里的主要财产均由小丽的丈夫掌管,故小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C.小红为竞争行政主管这一职位,背着丈夫偷偷将孩子打掉,丈夫知道后很生气,以自己的生育权被侵犯为由要求小红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D.甲背着妻子将结婚后共同购买的一处房屋赠送给乙,两年后甲与妻子离婚,妻子要求甲赔偿当初赠房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对每个描述情况进行分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即使父母感情破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有支付抚养费的责任。因此,当父亲不肯抚养14岁的孩子,孩子请求其支付抚养费,法院应予以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所以,当妻子母亲因心肌梗塞住院治疗急需费用,而丈夫拒绝支付,妻子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会支持。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妻子背着丈夫偷偷将孩子打掉,丈夫以生育权被侵犯为由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不会支持。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丈夫背着妻子将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赠送给他人,妻子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会支持。综上,法院不应支持的情况是生育权被侵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这一选项。

3、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于2020年10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草案规定,(),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A.十二周岁以下的人

B.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人

C.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

D.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中关于特定年龄段犯罪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不同年龄段在承担刑事责任方面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十二周岁以下的人,通常因其身心发育尚未达到能够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程度,所以在此年龄段实施犯罪行为,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这并非本题所描述的特定规定情形。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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