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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财金控股有限公司招聘笔试题库2025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利于增强社会监督,对政府的权力形成监督作用。下列关于社会监督的说法错误的是()。

A.社会监督具有灵活性和广泛性的特点,一般包含社会团体监督、公民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三方面内容

B.社会团体监督是民主社会的产物,基于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的权利来获得合法性支持

C.公民监督是社会监督中最普遍的监督,是公民民主权利的体现,包括信访、建议申诉、控告等形式

D.社会舆论监督是独立于其他监督力量的权力性监督方式,往往需要通过权力监督机制的制衡实现其有效性

【答案】:D

【解析】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增强社会监督对政府权力形成监督作用。本题考查对社会监督相关说法错误的判断。社会监督具有灵活性和广泛性特点,其涵盖社会团体监督、公民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社会团体监督的确是民主社会产物,它基于宪法规定的公民各项权利获得合法性支持。公民监督是社会监督中最普遍的形式,是公民民主权利的体现,有信访、建议申诉、控告等多种形式。而社会舆论监督并非权力性监督方式,它主要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对社会现象和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并不是独立于其他监督力量且依靠权力监督机制的制衡来实现有效性的。所以关于社会监督说法错误的描述对应的是原本选项D的内容。

2、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句话在公文写作中常指:

A.主旨的重要性

B.结构的重要性

C.材料的重要性

D.语言的重要性

【答案】:C

【解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意思是即使是聪明能干的妇女,没米也做不出饭来,强调了“米”的重要性。在公文写作中,主旨是文章的核心思想,结构是文章的组织架构,语言是表达的工具,而材料则相当于做饭的“米”,是支撑公文内容的基础。如果没有足够合适的材料,即使写作技巧再高,也难以写出内容丰富、有说服力的公文。所以这句话在公文写作中常指材料的重要性。

3、下列选项中,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是()。

A.行政拘留

B.拘役

C.司法拘留

D.刑事拘留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不同拘留及拘役的性质来判断哪个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个人或单位所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之一。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并非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并非治安管理处罚。综上,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是行政拘留。

4、王某与李某在菜市场嬉笑打闹,其间,王某手持尖刀挥舞以阻止李某前行,不慎刺中李某,致其重伤。根据该案件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该能认识到危害后果,构成(间接)故意伤害

B.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

C.二人在菜市场打闹,构成寻衅滋事

D.王某应该知道能造成死亡结果,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答案】:B

【解析】针对给定案例,需要根据不同罪名的构成要件来分析各说法是否正确。对于认为应认识到危害后果,构成(间接)故意伤害的说法,(间接)故意伤害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本题中,王某用尖刀挥舞阻止李某前进时不小心刺中李某致其重伤,王某并非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伤害李某身体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是因疏忽大意导致伤害结果,并非主观上故意放任危害结果的出现,所以该说法错误。对于认为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的说法,过失致人重伤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重伤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重伤的结果。本题中,王某在菜市场与李某嬉戏打闹时用尖刀挥舞,他应当预见这种行为可能会对李某造成伤害甚至重伤,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最终导致李某重伤,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的构成要件,所以该说法正确。对于认为二人在菜市场打闹构成寻衅滋事的说法,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本题中,王某和李某只是在菜市场嬉戏打闹,并没有无事生非、起哄闹事,也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寻衅滋事的行为表现,所以该说法错误。对于认为应该知道能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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