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置村卫生所申请书.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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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置村卫生所申请书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交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八)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十二)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十四)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规定提交的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责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你可以参照流程构思你的申请。

村卫生所(室)变更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的,需填写《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一式两份,并准备申请执业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送卫生院签署意见后,报卫生局审核、批准。需提交的文件、证件:⒈村卫生所(室)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⒉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的有关证件;⒊向辖区外迁移的,需提交迁入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区卫生局在收到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给予变更登记注册的书面决定。

医疗机构设置(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

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设置审批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名称:医疗机构设置(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审批性质: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融水县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设置适用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1事项设立的依据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正)》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国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需要设置医疗机构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由卫生行政部门纳入本地区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1.2办理程序的依据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正)》第六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下列审批权限报批:

(一)村卫生所(室)由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报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不设床位和设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报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设床位在100张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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