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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三篇】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1
厅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健岗位人员的监督,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
1、人事、财务、总务基建、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总务科、设备科、药学部采购员及仓库保管员,图书采购员。
3、工程管理员、卫生材料管理员。
4、财务科会计、出纳,单列核算科室(项目)的财务人员。
5、其他关键岗位。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轮岗交流。
2、采购员、会计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三、具体措施
1、重点部门负责人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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