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因素会成为担保合同的致命瑕疵模板.docVIP

哪些因素会成为担保合同的致命瑕疵模板.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哪些原因会成为担保协议致命瑕疵

担保协议效力问题是司法实务中最常碰到问题之一。相关担保协议效力要求繁多,除《担保法》和《担保法解释》之外,还有大量要求出现或者隐含于《企业法》、《海关法》等其她相关法律法规之中。今天无讼阅读为大家推荐这篇文章,就对现行法律法规中存在影响担保协议效力原因进行了较为全方面梳理和汇总,并配合以相关实务案例佐证。

担保效力是指担保成立后所发生法律后果。影响担保效力原因,指是对担保效力发挥作用,使担保有效、失效或效力发生改变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方面:

一、借款协议效力对担保协议效力影响

《物权法》第172条要求:”主债权债务协议无效,担保协议无效,但法律另有要求除外。”而《担保法》第五条要求:”担保协议是主协议从协议,主协议无效,担保协议无效。担保协议另有约定,根据约定。”所以,贷款协议无效将造成贷款担保协议无效。即使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后半句要求”担保协议另有约定,根据约定”,但依据中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将这种独立于主协议效力担保限制适适用于国际经济活动,在中国担保活动中坚持”主协议无效,担保协议无效”。

二、担保人不含有对应资格或权限

缺乏主体资格关键是发生在企事业单位借款人没有取得对应主体资格情形,如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超出使用期。另外,依据《担保法》要求,不能够担当确保人范围:

(一)国家机关(《担保法》第8条)

标准上不能够;例外:经国务院同意为使用外国政府、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而转贷能够。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公益类法人通常不能够(《担保法》第9条);例外: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能够担当确保人。

(三)企业法人之职能部门

绝对不能够担当确保人,因其不含有民事主体资格。

(四)企业法人之分支机构

在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有效(《担保法》第10条第2款);法人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有效(《担保法解释》第17条第2款);无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部分,无效(《担保法》第29条)。

司法实务:

一、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承诺担保,视为企业行为。(《人民司法·案例》第12期)

二、自来水企业虽含有一定公共服务性质,但并不属于”以公益为目事业单位”,所签署担保协议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第9期)

三、担保人作为上市企业违反证监会相关上市企业对外担保总额要求,不组成债权人过失,其担保责任不能免去。(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协议与借贷担保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第443页)

四、不含有法人资格企业分支机构在无总企业授权情况下提供担保行为无效,其民事责任由总企业负担。(江必新主编:《法院再审经典案例评注》,中国法制出版社,第527~531页)

五、企业法人与其分企业共同进行担保,应认定作为法人企业对分支机构担保进行授权。(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第五卷(上),中国法制出版社,第304页)

六、企业财务责任人在相关担保协议及担保财产清单上签字,应视为其代表企业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第五卷(下),中国法制出版社,第567页)

七、企业法人职能部门提供确保造成确保协议无效,确保人负担民事责任部分不能超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1/2。(奚晓明主编:《民商事审判指导》第2辑,人民法院出版社,第215页)

三、担保人意思表示有瑕疵

(一)依据《担保法》第三十条,主协议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确保人提供确保,或主协议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确保人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确保,确保人不负担确保责任。《担保法解释》第四十条还要求:”主协议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确保人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确保,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欺诈、胁迫事实,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要求处理。”即确保人不负担确保责任。

(二)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一条要求:”债务人与确保人共同欺骗债权人,签订主协议和确保协议,债权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撤销。所以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由确保人与债务人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依据《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九条,在贷款协议发生借新还旧场所,除非新贷与旧贷系同一确保人,在确保人不知道或不应该知道贷款协议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确保人不负担民事责任。

(四)抵押协议中相关主债权、抵押财产约定应该明确。依据《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六条,抵押协议对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据主协议和抵押协议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抵押不成立。

司法实务

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仍发放贷款,违反了确保人提供确保时真实意思,应确定确保担保无效。

裁判要旨

文档评论(0)

180****108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